四、强化农机安全使用与监督管理
(九)加强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管理。贯彻落实《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监理检验技术规范》、《
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建设规范》,着力提高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率、检验率及其驾驶人持证率,定期对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农业机械进行实地检验,消除安全隐患。结合“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定期开展专项督查,确保安全生产。完善农机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加强农机监理机构建设,推进队伍规范化建设,全面履行执法职能。加强与公安等部门协作,完善监管网络,探索建立农机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十)强化农业机械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按照先进性、适用性、可靠性、安全性要求,制定和完善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提升农机化水平。加强农机鉴定机构建设,提高农机产品鉴定、检测和监督能力。做好农机质量投诉处理工作,督促提高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水平。依法加强对生产、流通领域农机产品的质量监管,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农机产品的违法行为。依法做好农机维修网点的分级分类管理和从业人员技术等级的审定工作,规范和促进农机维修业发展。
五、提高农机社会化服务水平
(十一)构建现代农机流通体系。建立健全农机制造企业品牌营销网络与专业农机流通企业销售网络相结合的新型农机市场体系,优化市场布局,完善服务网络,发展连锁经营,培育一批辐射面广、服务质量好的大型农机流通企业、品牌农机店和区域性农机市场,方便农民购机。建立农机产品售后服务体系和信息服务平台,依托重点生产企业、专业流通企业建立售后服务中心,提高服务能力。完善农机产品“三包”制度,健全和规范农机修理市场,支持在西安、杨凌、渭南等地建设一批服务功能齐全、设备设施齐备、维修技术能力强、经营管理水平高、服务覆盖范围大的区域性高性能农业机械维修中心,提高维修能力和服务质量。
(十二)推进农机专业服务组织建设。以市场为导向,以推进土地规模经营和产业化发展为着力点,通过示范引导、安排项目、政策扶持,大力培育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作业服务队和农机大户等农机作业服务组织,发展高效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农机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培育发展一批设施完备、功能齐全、特色鲜明的示范农机合作社。鼓励发展农机专业大户和联户合作,积极探索发展农机作业公司,促进农机服务主体多元化。大力扶持农机专业合作组织建设,引导社会投入,逐步建立起国家扶持、群众自筹、集体入股、银行贷款等多渠道、多形式、多元化的投入机制,推进农机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力争到2015年,全省每个乡镇建设1至2个农机专业合作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