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环保厅关于表彰“十一五”全省环境监察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鄂环发[2011]9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环保局:
“十一五”以来,全省各级环保部门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律和法规,认真履行环境监察工作职责,扎实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与管理等重点工作,有力地打击了环境违法行为,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提前一年完成“十一五”污染减排任务等环保指标提供了有力的执法保障。为激励全省各级环保部门和广大环境监察干部进一步做好新时期环境监察工作,经省厅研究决定,对以下全省环境监察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一、先进集体(19个)
武汉市环保局环境监察支队
黄石市环保局环境监察支队
荆州市环保局环境监察支队
荆门市环保局环境监察支队
咸宁市环保局环境监察支队
潜江市环保局环境监察支队
武汉市青山区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
大冶市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
丹江口市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
枣阳市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
松滋市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
荆门市掇刀区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
鄂州市环保局鄂城环保分局
安陆市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
武穴市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
通城县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
随州市环保局曾都分局环境监察大队
建始县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
二、先进个人(30名)
刘诗超 武汉市环保局环境监察支队副支队长
夏柏林 武汉市东西湖区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
徐太秋 黄石环保局环境监察支队支队长
姜礼政 阳新县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
郭 凯 十堰环保局环境监察支队监察员
杨 荣 郧县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
孔 红 襄阳市环保局环境监察支队副支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