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强系统内法制培训。按“政治强、作风硬、素质高、业务精”的要求,建设与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任务相适应的物价执法干部队伍。开展对全省物价系统执法人员的培训教育,在搞好机关日常法制建设和学习的同时,重点做好《
反价格垄断规定》和《反价格垄断程序性规定》等规章的培训工作,帮助物价干部了解最新政策,改善知识结构,提高法律素养,增强办案能力。
五、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清理。各级物价部门要按照省局关于规范性文件审查的要求,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机制,从法律角度为行政行为把关,为减少行政风险服务。指导各级物价部门对近年来的价费规范性文件及时汇总和清理,及时废止违反上位法规定、与经济社会形势发展不相适应的价费规范性文件,并向社会公布。
六、做好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工作。把行政复议和诉讼作为发现工作漏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法治意识的契机,利用行政复议和诉讼形成的“倒逼”机制,进一步提高办案效率,重视运用调解和解手段,增强化解社会矛盾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切实规范行政行为,提高干部法律素质。
附件2:
省物价局2011年法治物价建设活动日程安排
本年度目标任务:出台《湖北省价格调节基金征收管理使用办法》等重要规章,修订《湖北省定价目录》等重要规范性文件,开展价格执法检查和系统内法治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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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内 容
| 责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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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
至
5月30日
| 1、制定2011年法治物价工作意见
| 法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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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制定省物价局六五普法总体规划
| 法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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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修订并出台《湖北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目录》
| 法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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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积极推动《湖北省价格调节基金征收管理使用办法》颁布实施
| 法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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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开展价格行政执法检查
| 法规处牵头,各处室单位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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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召开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听证会
| 法规处、收费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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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举办“湖北省法制工作基本情况”讲座
| 机关党办、法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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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
至
9月30日
| 1、举办反价格垄断培训班
| 法规处、价检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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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举办价格法制工作专项研讨班
| 法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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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制定并修改《湖北省定价目录》
| 法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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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制定《湖北省价格调节基金征收管理使用办法》实施细则
| 法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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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出台《政府制定价格听证补充办法》
| 法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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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日
至
12月31日
| 1、推动《湖北省涉税财物价格认定管理办法》和《湖北省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实施细则》立法
| 法规处、认证中心、成本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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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迎接省依法治理单位创建检查
| 办公室、法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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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召开全省价格法制工作会议
| 法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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