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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物价局关于印发《省物价局2011年法治物价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

  四、加强系统内法制培训。按“政治强、作风硬、素质高、业务精”的要求,建设与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任务相适应的物价执法干部队伍。开展对全省物价系统执法人员的培训教育,在搞好机关日常法制建设和学习的同时,重点做好《反价格垄断规定》和《反价格垄断程序性规定》等规章的培训工作,帮助物价干部了解最新政策,改善知识结构,提高法律素养,增强办案能力。
  五、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清理。各级物价部门要按照省局关于规范性文件审查的要求,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机制,从法律角度为行政行为把关,为减少行政风险服务。指导各级物价部门对近年来的价费规范性文件及时汇总和清理,及时废止违反上位法规定、与经济社会形势发展不相适应的价费规范性文件,并向社会公布。
  六、做好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工作。把行政复议和诉讼作为发现工作漏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法治意识的契机,利用行政复议和诉讼形成的“倒逼”机制,进一步提高办案效率,重视运用调解和解手段,增强化解社会矛盾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切实规范行政行为,提高干部法律素质。

  附件2:
  省物价局2011年法治物价建设活动日程安排

本年度目标任务:出台《湖北省价格调节基金征收管理使用办法》等重要规章,修订《湖北省定价目录》等重要规范性文件,开展价格执法检查和系统内法治培训。

时间

内    容

责任单位

3月1日

5月30日

1、制定2011年法治物价工作意见

法规处

2、制定省物价局六五普法总体规划

法规处

3、修订并出台《湖北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目录》

法规处

4、积极推动《湖北省价格调节基金征收管理使用办法》颁布实施

法规处

5、开展价格行政执法检查

法规处牵头,各处室单位配合

6、召开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听证会

法规处、收费处

7、举办“湖北省法制工作基本情况”讲座

机关党办、法规处

6月1日

9月30日

1、举办反价格垄断培训班

法规处、价检分局

2、举办价格法制工作专项研讨班

法规处

3、制定并修改《湖北省定价目录》

法规处

4、制定《湖北省价格调节基金征收管理使用办法》实施细则

法规处

5、出台《政府制定价格听证补充办法》

法规处

10月1日

12月31日

1、推动《湖北省涉税财物价格认定管理办法》和《湖北省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实施细则》立法

法规处、认证中心、成本分局

2、迎接省依法治理单位创建检查

办公室、法规处

3、召开全省价格法制工作会议

法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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