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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朝阳新城复建圆通寺项目立项的批复

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朝阳新城复建圆通寺项目立项的批复
(洪发改社字[2010]27号)


西湖区发改委:

  你委报来《关于要求对朝阳新城复建圆通寺项目建议书给予批复的请示》(西发改字[2010]20号)收悉,根据市政府办公厅2008年10月21日会议纪要通知精神,经研究,现就你区朝阳新城复建圆通寺项目的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区在拆除十里古寺等3所寺庙后异地重建圆通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南昌市南昌市西湖区翠屏路以西,昌南辅道以北。

  二、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总建筑面积17000平方米,主要包括山门、照壁、放生池、天生殿、大雄宝殿、僧众寮房、佛教文化中心、图书馆、禅修中心及斋堂、素食馆、居士楼、停车场等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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