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推进重点钢铁企业重组整合。以安钢集团为依托,重组整合省内钢铁企业,并寻求与国内特大型钢铁企业开展战略合作,加快建设中西部地区重要的精品钢精品材基地。
责任单位:省政府国资委。参加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省政府金融办。
(四)推进有色金属企业重组整合。以省重点铝电企业为依托,重组上下游企业,组建大型有色金属企业集团,加快资源整合,促进有色金属工业生产布局和结构优化。
责任单位:省政府国资委。参加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国土资源厅。
(五)加快全省煤机装备行业重组整合。推进郑煤机集团、平煤机公司以及相关企业业务重组整合,组建河南煤机装备集团,并以其为平台,开展与境内外煤机装备企业的互利合作。
责任单位:省政府国资委。参加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政府金融办、省工商局。
(六)推进省重点粮食贸易企业重组整合。支持郑州粮食批发市场有限公司重组整合省辖市、县(市、区)粮油仓储贸易企业,并积极对省属粮油仓储贸易企业进行业务重组,研究以郑州粮食批发市场有限公司为平台组建河南粮食集团。
责任单位:省政府国资委。参加单位:省粮食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
(七)推动河南煤化集团与中石化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合作。支持双方尽快组建煤炭开采/煤化工合资公司及洛阳龙宇化工有限公司,加快鹤壁180万吨/年MTO(甲醇制烯烃)、洛阳90万吨/年PTA(精对苯二甲酸)项目前期工作,争取早日开工建设。
责任单位:省政府国资委。参加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国土资源厅、环保厅、住房城乡建设厅,鹤壁市政府、洛阳市政府。
(八)研究组建河南煤层气集团公司。以河南省煤层气开发利用有限公司为平台,与河南国控公司所属相关企业等重组整合,组建河南煤层气集团公司,形成以煤层气及煤炭产业为主体,矿井建设、安全技术研发与服务等产业稳步发展的大型煤层气综合开发利用集团公司。
责任单位:省政府国资委。参加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工商局、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
(九)研究组建大型旅游企业集团。研究以重点国有旅游企业为依托,通过合资合作、兼并联合等方式,对省内相关景区、酒店、旅行社等旅游资源进行重组,组建产权多元化的大型旅游企业集团,增强旅游开发和市场竞争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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