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商洛市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商政发〔2011〕1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商洛市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11-2015年)》已经2011年4月11日市政府第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O一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商洛市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规划
(2011─2015年)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执政为民,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促进商洛率先突破发展,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发〔2004〕10号,以下简称《纲要》)、《
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发〔2008〕17号,以下简称《决定》)以及《
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2010〕33号,以下简称《意见》)和省政府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目标
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纲要》、《决定》和《意见》精神,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执政为民,忠实履行
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紧紧围绕科学发展和富民强市主题,以建设法治政府为奋斗目标,以事关依法行政全局的体制机制创新为突破口,以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提高制度建设质量、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保证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为着力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为保障我市率先突破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奠定坚实的法治基础。
2.基本目标。在巩固《商洛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成果的基础上,抓住关键环节,突出重点领域,不断开拓创新,到2015年,基本实现依法行政以下目标:
──政府职能转变取得切实成效,政府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基本到位,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基本形成,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基本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