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六)推进中小企业信息化建设。
发挥政府引导作用,调动信息化服务运营商的积极性,开发和搭建行业应用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社会化服务。支持建设行业性、专业性和综合性的中小企业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深入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发展。支持中小企业应用信息技术加强企业管理,深入开展电子商务应用,提高企业综合竞争力。
(二十七)加强中小企业知识产权工作。
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广泛开展保护知识产权的宣传和指导,增强中小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引导中小企业加强知识产权管理,加强对其商标权、著作权、发明权等知识产权的注册和保护,依法保护自主创新成果。支持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专利查询、申报指导、专利维权、诉讼代理等服务。加快培育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知名品牌和核心竞争力的企业。
七、创新政府管理机制,加强对中小企业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十八)加强对中小企业的组织领导。
建立本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协调机制,加强对中小企业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领导和政策协调。各区县也要结合实际建立本区县的相应工作机制,协调推进中小企业发展各项工作。
(二十九)加强对中小企业的分类指导。
根据中小企业不同发展类型、阶段和规模的特点,建立健全分类指导机制。加大政策集成力度,完善创新创业服务体系,重点加强对小企业、微小企业和初创型企业的支持,激发区域创业活力。采取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支持一批具有良好前景的高成长中小企业发展壮大,成功培育一批具有技术远见和集成能力的高技术大公司。
(三十)建立中小企业统计监测机制。
统计部门要建立完善中小企业信息统计、监测制度,加强对中小企业的运行分析,包括规模以下企业的运行监测分析,定期发布中小企业发展数据和年度发展报告。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是一项长期战略任务。市有关部门、单位和各区县政府要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和实际情况,严格落实责任,完善工作机制,尽快制定贯彻落实本意见的具体方案和措施。
北 京 市 人 民 政 府
二〇一一年四月八日
附件:
有关部门和单位工作分工表
序号
| 工作任务
| 牵头部门
| 参加部门
|
1
| 强化对中小企业发展的科学引领,鼓励中小企业参与“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建设,加大结构调整力度
| 市经济信息化委
| 市有关部门、单位和各区县政府
|
2
| 加快推动《北京市中小企业促进条例》立法工作
| 市经济信息化委、市政府法制办
| 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统计局
|
3
| 设立市和区县两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逐年扩大财政预算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专项资金规模,建立中小企业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估机制,研究设立本市中小企业发展基金
| 市财政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各区县政府
| 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市商务委
|
4
| 落实国家对中小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 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 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商务委
|
5
| 健全完善本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的相关制度,落实中小企业市场准入相关政策
| 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区县政府
| 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委、市商务委、中关村管委会
|
6
| 落实银监会关于小企业贷款的相关政策,完善本市金融机构小企业信贷考核体系,研究建立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
| 市金融局、市财政局、市经济信息化委
| 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北京银监局
|
7
| 严格执行收费项目公示制度,完善监督机制
| 市经济信息化委
| 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监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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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健全本市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机制与绩效考核制度,鼓励有条件的区县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加大创业扶持资金投入
| 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
| 市科委、市商务委、市金融局、中关村管委会、各区县政府
|
9
| 制定支持中小企业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的具体政策,开展区域性中小企业产权交易市场试点
| 市经济信息化委、市金融局、市财政局
| 北京证监局、市科委、市商务委、市工商局、市知识产权局、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北京银监局、中关村管委会
|
10
| 鼓励并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金融服务领域,参与发起设立村镇银行、其他农村小型金融组织、小额贷款公司等机构,支持符合标准的郊区县小额贷款公司转为村镇银行
| 市金融局
| 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北京银监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委、市商务委、中关村管委会
|
11
| 采用多种方式鼓励和支持组建多层次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建立为中小企业和担保机构开展抵押物和出质的登记、确权、转让等工作的“一站式”服务机制,落实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 市金融局、市经济信息化委
| 市商务委、市财政局、市科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国土局、市工商局、北京银监局、北京保监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知识产权局、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各区县政府
|
12
| 支持建设一批小企业创业基地,开展基地认定工作并建立全市各类创业基地的互认机制
| 市经济信息化委
| 市科委、市商务委、市财政局、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委、市教委、市国土局、市环保局、中关村管委会、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政府
|
13
| 在区域规划调整和新城建设中配套落实中小企业发展空间,并纳入全市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土地供应计划,研究制定中小企业工业楼宇产权分割政策
| 市规划委、市国土局
| 市经济信息化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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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建立健全市、区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构建市、区县两级协同、区域和行业全覆盖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
| 市经济信息化委、各区县政府
| 市财政局
|
15
| 建立健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
| 市经济信息化委
| 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科委、市商务委、市农委、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质监局、市金融局、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中关村管委会、各区县政府
|
16
| 支持中小企业加强研发能力,落实鼓励企业开展技术创新的相关政策
| 市科委
| 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中关村管委会
|
17
| 支持中小企业加强市场开拓
| 市商务委
| 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
18
| 支持中小企业提升人力资源素质,引进海内外高端人才和急需人才
| 市人力社保局
| 市经济信息化委、市教委、市商务委、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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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支持中小企业应用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提高质量管理水平
| 市质监局
| 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商务委、市工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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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加强中小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
| 市知识产权局
| 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委、市商务委
|
21
| 建立本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协调机制,加强对中小企业的分类指导
| 市经济信息化委
| 市有关部门、单位和各区县政府
|
22
| 建立中小企业统计监测机制,定期发布中小企业发展数据和年度发展报告
| 市统计局
| 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工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