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开展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活动
各区、县和工商、城管执法、卫生、公安等部门通过采取集中清理与强化日常管理相结合的办法,对毕业生学校和考点学校周边沿街摆卖、马路作业、违规店外经营等行为进行集中治理。考生复习备考期间,加强对毕业生学校周边日常巡视检查力度。考试期间,在考点学校周边安排专门执法人员,实行定人、定点值守,及时清退占道商贩,疏散考点学校周围人群。
五、加强环境和饮食卫生管理
各区、县和卫生、工商、食品药监等部门对考生集中食宿地及周边饮食门点经营的餐饮、食品等卫生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坚决取缔无照经营和卫生不达标的经营项目。重点做好餐饮、住宿环境的“消、杀、灭”等相应工作,严防集体食物中毒和饮食卫生安全事件发生。
六、创建人性化考试环境
新闻、宣传、教育、招考等部门要加强宣传,努力营造全社会“关爱考生,共建和谐”的招考环境。招考部门和考点学校积极推进人性化考试管理进程,进一步拓宽服务渠道,落实各项服务措施,全面提高服务质量。考点学校要在实行规范化考试管理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实践人性化考试管理的新举措,设立人性化的考点考场设施,实行人性化的考点、考场布置,实施人性化的管理行为,使用人性化的服务语言,努力为考生创造公正、严肃、和谐的考试环境。
七、提供全面快捷的咨询服务
做好招生考试宣传咨询服务。各区、县和教育、招考、信访等部门将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结果。通过开通咨询热线、发布考前提示信息、发放考生服务指南等形式,做好日常咨询服务工作。
八、提供帮扶解困的资助服务
各区、县和教育、招考等部门及毕业生学校要加大扶困助学工作力度,全力帮助特困考生解决学习、生活中遇到的难题。积极开展“爱心互助”活动,发动学校师生为本校的特困考生在学习、生活和精神上提供必要帮助,解决力所能及的一些困难,教育、招考等部门要积极为特困家庭考生参加考试提供必要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