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2011年中考、高考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办:
为了推进我市教育招考事业健康发展,确保中考、高考工作公平、公正、安全、和谐地进行,给全市中考、高考考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考试环境,现就我市中考、高考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噪声污染专项整治活动
各区、县和城管执法、环保、建委、工商等部门对噪声扰民、扰校、扰考的建筑工地以及产生噪声污染的商业网点、餐饮娱乐场所、机动车维修场所等进行执法检查和重点整治。5月20日至6月23日期间,市政府公开电话(12345)24小时受理、查处考生及家长投诉的噪声污染问题。高考考试期间(6月7日至9日)和中考考试期间(6月21至23日),对考点学校周围严防死守,及时消除各类噪声污染,为考生创造安静的备考和考试环境。
二、开展安全秩序专项整治活动
各区、县和各级公安部门把毕业生学校和考点学校周边作为巡逻、查控的重点区域,对影响考生复习考试和考生安全的问题进行重点整治。各公安派出所要全面摸清辖区情况,对学校周边环境进行治安排查清理。各级公安部门切实维护好中考、高考秩序,严防发生各类治安事件,确保考生、家长和工作人员的财产和生命安全,确保治安、交通秩序良好,为考生创造安全的环境。消防部门要对考点学校及其周边进行全面检查,排除火灾隐患。供电部门要在中考、高考前检查维修线路,确保中考、高考期间的正常供电。无线电管理部门要加强全市无线电信号监测工作,尤其要在考试期间加强考点、考场周边无线电管理。各部门通过扎实细致的中考、高考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为考生创造安全的备考和考试环境。
三、开展交通秩序专项整治活动
各区、县和公安、交通等部门对毕业生学校和考点学校临街路段、学校门前接送学生的机动车辆等,指定专人在重点时段加强疏导和管理,严防考生发生交通事故。同时,加大禁鸣宣传力度,在临街考点学校附近醒目位置设立临时禁鸣标识。考试期间,在各考点学校周围实行合理范围的交通管制,坚决制止机动车鸣笛,重点疏通考点学校周围的交通。并出动民警及联防队员在考点学校外设立警戒区,保证考点学校周围无人员和车辆聚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