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甘肃省国家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终期考核领导小组的通知
(甘政办发〔2011〕116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中央在甘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省《国家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终期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国家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终期考核的通知》(环发〔2011〕25号)要求,省政府决定,成立甘肃省国家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终期考核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 长:石 军 副省长
副组长:贠建民 省政府副秘书长
赵 春 省发展改革委主任
冯 杰 省环保厅厅长
成 员:温隆家 省工信委副主任
宋史刚 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周应军 省建设厅副厅长
杨惠林 省交通运输厅总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