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标解释
期末从业人员 指在本单位工作,并应取得工资或其他形式的劳动报酬的全部人员。包括在各单位工作的外方人员和港澳台方人员、兼职人员、再就业的离退休人员、借用的外单位人员和第二职业者。但不包括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的职工。(单位本月期末人数减去不在岗职工)。
户口在本市人员 指从业人员中有本市户口的人员。
户口在本市农村人员 指从业人员中现仍保留本市农村户籍关系的人员。
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 指接受的教育为大学专科及以上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不包括肄业、在读或辍学人员。
本月实际增加从业人员 指报告期内本单位增加的从业人员人数,包括从农村招收人员,从城镇招收人员,录用的退伍、复原、转业军人,录用的大学、中专、技校毕业生,由外单位调入人员,不在岗职工重新上岗等。
新招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 指报告期内增加的接受的教育为大学专科及以上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不包括肄业、在读或辍学人员。
新招应届毕业生人数 指报告期内直接由本单位录用的从大学、专科学校及研究生院(所)毕业的人员。包括由学校推荐、本人自行联系工作单位而录用的各类应届毕业生。
本月实际减少从业人员 指报告期内本单位减少的从业人员人数,包括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开除、除名、辞退人员,终止、解除合同人员,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的人员,调到外单位的人员等。
离退休及合同到期正常减员人数 包含离休、退休和合同到期解除劳动关系三类人员。离休: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离开生产或工作岗位,正式办理了离休手续并享受离休待遇的人员;退休:指达到国家规定的年龄和条件,退出生产或工作岗位,正式办理了退休手续并享受退休待遇的人员。包括已被社会统筹机构承认并发放退休费的提前退休人员,未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在单位内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不能统计到退休人员中;合同到期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单位与职工签订合同后,因正常的合同到期的原因,双方不再续签而终止或解除了劳动关系的合同制职工。
高层管理人员 指企业总经理、副总经理级别的管理人员。
中层管理人员 指企业部门经理、副经理级别的管理人员。
专业技术人员 指专门从事各种科学研究和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从事本类职业工作的人员,一般要求接受过系统的专业教育,具备相应的专业理论知识,并且按规定的标准条件评聘专业技术职务,以及未聘任专业技术职务但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