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联合与重组。以产业为依托、市场为导向、品牌为纽带、产权联合为手段,积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之间及合作组织与相关市场主体之间进行多领域、多方式的联合与合作。积极研究探索区域性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联社组建的途径,提升组织化水平,力争做大做强一批有规模、有品牌、有竞争力、治理结构健全、分配制度规范、与社员利益联结紧密的大型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或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联社。鼓励农技推广机构、农业科研单位、涉农企业、种养大户、农村个体工商户、农村能人等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联社。
(二)创新发展模式,增强开拓能力。
1.鼓励建立现代经纪模式。积极引导和帮助农村经纪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组建各类经纪行业流通组织和实体,大力发展“企业+经纪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户(社员)”、“专业市场+经纪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户(社员)”、“行业协会+经纪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户(社员)”、“物流+经纪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基地”等经纪模式,鼓励通过与城镇、市场、龙头企业等挂钩的形式,建立现代营销体系,提供农产品产、供、销“一条龙”服务。
2.支持发展现代新型流通业态。支持农村经纪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积极参与“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大力发展适应现代农业要求的“农超对接”、加盟连锁经营、电子商务等现代物流方式和新型流通业态。依托国际、国内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大型连锁超市以及我区灵武羊绒、中宁枸杞、固原马铃薯等农产品专业市场和沿黄城市带产业商业物流圈,支持农村经纪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推进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经营。
3.大力发展“订单农业”。按照建龙头、带基地、兴产业、抢市场的发展思路,借助中阿经贸论坛、宁洽会等平台,大力推介我区特色优势农产品,积极开拓国内、国外市场,扩大外销订单。建立盐池滩羊、西吉马铃薯、中卫硒砂瓜等享有较高市场知名度的农产品“订单农业”基地,在扩大生产规模、保证市场需求的基础上,支持农民、农村经纪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订单农业”。依托龙头企业、经纪大户,把分散的农户与小规模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联接起来,建立互利互惠长期稳定的产供销关系。大力推广涉农合同示范文本,建立完善订单农业机制,指导、帮助农村经纪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依法签订、履行合同。
4.畅通农产品市场“绿色通道”。 鼓励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培育、建设和开发农产品市场,通过市场实现产供销的紧密连接,疏通和扩大农产品销售渠道。鼓励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与农产品生产企业、生产基地实行“场地挂钩”“场厂挂钩”等制度,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利用各自门户网站,搭建农产品流通交流信息平台,为农村经纪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提供“保姆式”电子商务信息化咨询服务,共同提升农产品流通产业区域竞争力,畅通农产品流通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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