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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杭州市建委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入开展“打造廉洁城建,共建品质之城”主题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2、联系实际,精心组织。各处室、各单位要把开展主题教育活动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与贯彻落实市委十届九次、市纪委十届七次全会精神,与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与开展争先创优、作风建设等有机结合起来,创新载体,精心组织,确保主题教育落实到位。要把开展主题教育纳入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内容,作为年度考核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3、认真落实,务求实效。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要安排好本处室、本单位的工作,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参加主题教育活动,做到人员、时间、活动“三落实”,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在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使主题教育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要认真落实学习记录、签到登记等制度,对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教育活动的,要按有关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附件:
  杭州市领导干部廉政教育登记表
  (2011年度)

  姓名:     单位:           职务:

教 育 内 容

实际

完成情况

参加上级教育

(必须参加的项目)

参观反腐倡廉成果展览

 

观看“廉洁让生活更美好”电视专题晚会

 

学习《公仆情怀》一书

 

参加网上廉政知识测试

 

本单位开展教育

(必须参加的项目)

参加专题学习会或专题民主生活会

(不少于2次)

 

参加廉政党课教育(不少于1次)

 

参观法纪教育基地、观看廉政电教片或旁听法庭庭审等(不少于1项)

 

参加岗位廉政教育(每嫉妒不少于1次)

 

参加廉政文化活动(每季度不少于1次)

 

学习教育成果

发表体会文章(题目)

 

讲授廉政党课(题目、次数)

 

创作廉政文艺作品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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