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达标机构数量不足90%的,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1分;
2.每个实地检查的机构诊室数量不符合要求的扣2分,诊室未集中设置的扣2分,装修装饰上未体现中医药文化特色的扣2分,每个机构最多不超过5分。
| | |
|
11.3根据中医临床诊室设置情况配备中医诊疗设备,包括针灸治疗床、推拿治疗床、推拿治疗凳、针灸器具、火罐、TDP神灯、中药雾化吸入设备、刮痧板、电针仪、艾灸仪、智能通络治疗仪、颈腰椎牵引设备、中药熏蒸设备等。
| 15
| 实地检查4个乡镇卫生院并查阅固定资产清单。中医临床诊室配备中医诊疗设备3种以下的,每个乡镇卫生院扣4分。
| | |
|
| | 11.4设置中药房,配备中药饮片柜(药斗)、药架(药品柜)、调剂台、药戥、电子秤、消毒锅、标准筛等,配备中药饮片不少于300种;提供煎药服务。
| 15
| 查阅统计资料,实地检查4个乡镇卫生院。
1.设置中药房的机构数量不足100%的,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1分;
2.未设置中药房的扣4分,配备中药饮片数量不合格的扣2分,中药房设备不能满足中药调剂需要的扣1分,不能提供煎药服务的扣1分,每个机构最多扣4分。
| | |
|
12
| 村卫生室中医药基本条件建设。(60)
| 12.1至少配备电针仪、TDP神灯和中医治疗包(箱)(内含针灸器具、刮痧板、罐具、艾条等)等中医诊疗设备。
| 30
| 实地检查4个村卫生室并查阅固定资产清单。未配备中医诊疗设备的,每个机构扣5分,配备不足的,酌情扣分。每个机构最多扣5分。
| | |
|
12.2 40%以上的村卫生室配备中药饮片不少于100种,或者由乡镇卫生院统一配送;其它村卫生室配备中成药不少于50种。
| 30
| 查阅统计资料,实地检查4个村卫生室并查看村卫生室药品配备清单。
1.配备中药饮片不少于100种的机构数量不足40%的,每下降1%,扣1分。
2.药品配备不合格的,每个村卫生室扣5分。
| | |
|
13
| 加强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中医药业务协作。县中医医院设置基层指导科,安排专人负责,对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开展中医药业务指导。乡镇卫生院安排专人负责,开展对村卫生室中医药技术业务指导,定期对乡村医生进行培训。建立公立医院与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的地区,与县级中医医院建立分工协作关系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数不少于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总数的40%。与公立综合医院建立分工协作关系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应作为对口帮扶的重要内容。
| 20
| 查阅文件,实地检查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1.县中医医院未设置基层指导科的扣5分,未开展中医药业务指导的扣5分;
2.乡镇卫生院未对村卫生室开展中医药业务指导的,每个乡镇卫生院扣5分,每个村卫生室扣2分;
3.尚未建立分工协作机制的地区本项不扣分。已经建立的地区,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与县中医医院建立分工协作关系的机构数量低于40%的,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1分,最多扣10分。
| | |
|
三
| 人才队伍建设
| 120分
|
|
|
|
14
| 县中医医院院级领导班子中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不低于60%;中医类别医师占医师比例不低于60%;中药专业技术人员占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不低于60%。
| 40
| 查阅县中医医院人员名册等资料,实地检查2个科室。领导班子中中医药人员比例、中医类别医师比例、中药人员比例低于60%的,每项每降低5个百分点扣2分。每项最多扣10分。
| | |
|
15
| 乡镇卫生院中医药人员占医药人员总数比例不低于10%。
| 40
| 实地检查4个乡镇卫生院并查看人员名册等资料。中医药人员比例低于10%的,每个机构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2分,每个机构最多扣8分。
| | |
|
16
| 每个村卫生室至少有1名以中医为主或能中会西的乡村医生。
| 20
| 实地检查4个村卫生室。没有中医或能中会西乡村医生的村卫生室,每个机构扣5分。
| | |
|
17
| 开展中医药人员和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有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20)
| 17.1有具体培训计划和措施,并注重培训的正规化、系统化,近3年辖区内县中医医院、县综合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中医药人员均参加一次以上培训,培训率达到100%。
| 10
| 查阅培训资料和记录并检查落实情况。 1.无培训资料和记录的扣1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