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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中医药服务示范区建设标准和评审细则(2011年版)》和《湖北省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建设标准与评审细则(2011年版)》的通知

  2.未严格执行中医药相关标准规范的,每个机构扣2分。

  

8

建立县中医医院、县综合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中医药服务工作考核机制,并纳入对其管理人员年度工作考核目标。

15

查阅政府及卫生局考核文件和考核记录。考核指标中无中医药内容的,每类机构扣5分。

  

网络建设

250分

  

9

县中医医院基本条件建设。(75)

9.1床位数达到二级甲等中医医院要求。

10

查阅资料,实地检查县中医医院。县中医医院规模未达到二级甲等标准要求的扣10分。

  

9.2一级临床科室达到10个以上(内科、外科、妇科、儿科、骨伤科、眼科、针灸科、推拿科、肛肠科、皮肤科等)

10

查阅资料,实地检查县中医医院。科室设置不达标的,每少一个一级科室扣2分。

  

9.3医院和临床科室命名规范,符合《关于规范中医医院医院与临床科室名称的通知》要求。

10

查阅医院统计报表,实地检查县中医医院。
  1.医院命名不规范的扣5分;
  2.科室名称不规范的,每个科室扣1分。

  

9.4设备配置符合《中医医院设备配置标准》要求,积极配置中医诊疗设备。

10

查阅固定资产清单;实地检查县中医医院。未达配置要求不得分。每少一项设备扣0.5分,直至扣完。

  

9.5开展中医药文化建设,从服务理念、行为规范、环境形象等方面体现中医药文化的特点。

20

实地检查县中医医院。医院和科室文化建设、服务理念、行为规范和环境形象未体现中医药文化特点的酌情扣分。

  

9.6中药房设置达到《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要求,中药煎药室符合《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要求。

10

实地检查县中医医院。

1.中药房设置不符合要求的酌情扣分,最多扣10分;
  2.中药煎药室不符合要求的酌情扣分,最多扣5分。

  

9.7信息化建设达到《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基本规范》要求。

5

实地检查县中医医院。根据信息化建设情况酌情加分。

  

10

县综合医院中医药基本条件建设。(25)

10.1中医临床科室达到《综合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基本标准》要求。建立独立的中医病区,床位达20张。

15

实地检查县综合医院。未建立独立的中医病区不得分。床位设置不符合要求酌情扣分。

  

10.2中药房设置达到《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要求,中药煎药室符合《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要求。

10

实地检查县综合医院。

1.中药房设置不符合要求的酌情扣分,最多扣7分;
  2.中药煎药室不符合要求的酌情扣分,最多扣3分。

  

11

乡镇卫生院中医药基本条件建设。(70)

11.1全县乡镇卫生院均设置中医科和中药房,达到《乡镇卫生院中医科基本标准》要求。

15

查阅统计资料,实地检查4个乡镇卫生院。
  1.达标机构数量不足100%的,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1分;
  2.实地检查的机构不达标的,每个扣5分。

  

11.2 90%以上乡镇卫生院须设立1个以上中医诊室和1个以上其他中医临床诊室(包括针灸、推拿、理疗、康复、养生保健室等),并集中设置,在装修装饰上体现中医药文化特色,形成相对独立的中医药综合服务区。

25

查阅统计资料,实地检查4个乡镇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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