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充分发挥保险、证券服务“三农”功能
(十三)推进“三农”保险发展。巩固发展水稻、奶牛、能繁母猪、“两属两户”农房及农民工意外伤害保险,努力提高保额标准;切实做好油菜、棉花保险试点,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大力推进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积极探索农民大病医疗保险、农户小额信贷保证保险。有效利用银行、邮政等资源,探索和规范跨行业合作的“三农”保险新模式、新机制,不断创新“三农”保险产品和服务。加大对农村企业、农业合作化组织的保险服务。进一步提高“三农”保险服务水平,降低保险定损理赔门槛,保证投保农民小灾小损及时得到补偿。
(十四)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上市。帮助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加深对资本市场运作规律的理解和认识,提高上市意愿。制定湖北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上市计划,加大对拟上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辅导力度,引导其规范运作,及早满足上市条件。鼓励证券机构深入农村市场,积极为农村经济发展出谋划策。鼓励各地建立农业产业化投资基金,引导投资基金积极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业高新科技企业对接,加快农业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的融合步伐。
(十五)推动农业期货发展取得新突破。加大对农业合作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参与农业期货市场的服务力度,增加大宗农产品市场信息传播渠道,方便农村经济组织、农户及时了解和使用期货价格。积极探索发展“农户+股份制农业合作经济组织+涉农企业+期货公司”等模式,支持农户、农业合作经济组织、涉农企业利用农业期货市场发现价格、管理风险,实现规模经营和稳健经营。加强与国内主要商品期货交易所的合作交流,推动湖北重要的农畜产品在期货市场上市,助推湖北优势农业、畜牧业持续稳定发展。
六、进一步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
(十六)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积极开展金融信用县(市)、信用乡镇、农村青年信用示范户等创建活动,促进农村信用主体不断增加,信用环境不断改善。加强农村信用信息的采集、运用,推动农村信用信息共享和整合,为金融支持“三农”提供服务。推动更多乡镇金融机构网点接入征信系统,引导金融机构将征信系统查询权限下放到各乡镇网点,方便农村信用信息查询,服务农村经济金融发展。
(十七)加大农村金融知识普及力度。组织金融部门广泛开展“送金融知识下乡”活动,重点加强信贷、假币识别、残损币兑换、征信、投资和保险等金融知识的宣传;加强与组织部门的联系,依托乡村人才培育基地、技校、成人函授站等各类专业培训机构,通过发动大学生“村官”参与农村金融知识宣传培训等方式,探索农村金融知识宣传的长效机制;加强与农业、社保部门的对接联系,将金融知识培训与农技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农民工创业扶持有机结合起来,帮助农民利用金融知识创业致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