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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人民银行武汉分行等部门《湖北省农村金融服务“十二五”全覆盖规划纲要》的通知


  (九)降低“三农”贷款融资成本。各金融机构应按照便民惠农的原则,提高小额贷款额度,降低贷款门槛,科学制定贷款操作流程,缩短农村贷款审批时间。积极依托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村信贷信息员,加强与广大农户的联系,提高涉农贷款覆盖面。按照种养殖生产周期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制定与当地农民收入水平、涉农金融机构收益水平、贷款风险程度相关的贷款定价机制,引导农村信贷供求实现平衡。推广公安等地做法,鼓励各级地方政府为企业融资的评估、抵押、审计等中介活动,统一购买服务,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四、着力提高农村基础金融服务便利化程度

  (十)改善农村支付清算服务。努力扩大大小额支付系统、支票影像交换系统等在农村金融机构的覆盖面,创造条件将农信银支付清算系统延伸到乡镇。加强农村金融机构内部清算网络建设,提高支付业务处理效率。进一步扩大农村地区银行卡联网通用覆盖面,积极开展农村通存通兑业务,逐步扩大代收代付业务范围。积极推动银行卡、支票、汇票等非现金支付工具在农村的普及运用,因地制宜推广手机支付、电话支付、有线电视网络支付、网上支付等新型支付手段,多渠道提高农村支付结算便利化程度。

  (十一)发挥国库服务惠农便民功能。加快推广财税库银税收收入电子缴库横向联网系统,力争该系统在“十二五”期间实现全省乡镇100%覆盖,并不断提高上线缴税(费)业务量在缴税(费)业务总量中的份额。努力扩大涉农财政补贴资金国库直拨试点范围,完善国库直接支付模式,逐步实现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出口退税、农机购置补贴、良种补贴等资金直达企业和农户。规范银行代理国库行为,提高国库资金拨付效率。积极开展个人刷卡缴纳社保费业务,探索办理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等涉及县域民生的国库业务。深入推进国债下乡活动,增加农村国债销售网点,不断提高农村地区国债销售数量。

  (十二)优化农村人民币流通环境。合理规划货币发行库在县域的布局,保障县域和农村地区现金供应。增加农村残损人民币兑换网点,加大原封新券投放力度,提高农村地区流通中人民币的整洁度。加强农村地区人民币反假工作,探索将反假货币工作纳入县(市)、乡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体系,推动农村反假货币工作站建设;增加农村金融机构货币真伪鉴定网点,加大打击假币犯罪力度,坚决遏制“假币坑农”犯罪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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