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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整合农业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的意见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整合农业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的意见
(郑政〔2011〕3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中原经济区建设,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农业生产方式,调整经济结构,加快我市现代都市农业发展,充分发挥政府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杠杆作用和激励作用,经市政府研究,现就加大投资力度、整合农业产业发展资金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按照建设郑州都市区的战略规划,以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主线,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提高农业效益,保障城市供应,增加农民收入。建立健全对农业投入的长效机制,政府在加大农业投入的同时,引导金融机构加大涉农信贷投放力度,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快郑州都市型现代农业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按照产业集聚区的模式,大力发展都市型现代农业、强力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保障供应。年初由市财政部门会同市农业、畜牧等农口主管部门确定年度农业产业发展引导资金额度、使用方向、范围等,报经市政府同意后,编制印发农业产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实行逐级申报。项目资金安排应遵循以下原则。
  1.科学规划,统筹安排。
  2.部门筛选,集中审核。
  3.效益优先,联审联批。
  4.集中财力,做大做强。
  二、资金的筹集2011年我市农业产业发展引导资金总规模为3亿元,资金来源为:
  (一)2011年市财政预算安排。
  (二)整合现有财政安排的涉及农业、畜牧业生产扶持方面的项目资金。以后年度视财力情况对农业产业引导资金规模进行调整。
  三、农业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的使用
  (一)扶持范围:农业产业发展引导资金主要用于扶持符合我市产业规划的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农产品加工业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种养殖大户。重点扶持现代农业示范区、畜产品优势集聚区建设。
  (二)使用方式
  1.贷款贴息。对符合扶持范围标准的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种养殖大户与农业产业发展有关的金融机构贷款,实行财政贴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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