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发改委、湖南省卫生厅、湖南省编办、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人社厅关于我省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本科生工作的通知
(湘发改社会[2011]352号)
各市州发改委、卫生局、编办、教育局、财政局、人力资源保障局,各培养学校:
根据《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规划》(发改〔2010〕561号)和《关于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的实施意见》(发改社会〔2010〕1198号)的要求,国家从2010年起分三年为中西部地区每个乡镇卫生院培养一名拟从事全科医疗的5年制临床医学本科毕业生,我省纳入了国家项目。根据我省实际,现就做好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本科生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切实落实免费培养医学本科生需求计划。各县市区卫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机构编制部门、财政部门要根据本地农村卫生队伍建设发展规划和需求,于上年度10月底以前确定定向单位和需求计划,报市州卫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机构编制部门、财政部门审核后,报省卫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机构编制部门、财政部门备案。定向单位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商同级人力资源保障、机构编制部门、财政部门确定。
二、认真做好招生录取和定向服务协议签订工作。国家下达的年度订单培养计划作为我省定向就业招生计划,纳入普通高等院校年度招生规模,2010年我省招收免费医学本科生计划为400名,由南华大学、湘南学院分别负责对280名和120名免费医学本科生的培养。今后,培养学校由省教育厅商省卫生厅、省发改委确定。各级教育、卫生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按照单列志愿、单独划线录取、主要招收农村生源、优先录取定岗单位所在县生源的原则,省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将定向培养计划纳入普通高校年度招生规模,对免费医学生招生实行单列报考志愿、单独划线录取、统一发放录取通知等工作,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定向就业协议审查;省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督促市(州)、县级卫生行政部门依据需求计划,按照卫生部统一印制的《定向就业协议书》与拟录取的免费医学生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三、加强对免费医学本科生的教学计划管理和毕业后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各培养学校要按照与省卫生厅、省教育厅签署的培养协议,认真履行教育教学和学生管理职责,按全科发展方向开设农村医学班,也可将免费医学生纳入普通班。根据农村卫生工作需要,制定教学计划,加强全科医学教育,强化实践教学环节,突出临床能力建设,适当增加中医学教学时数和计划生育技术相关内容。教育、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检查监督,确保免费医学本科生的培养质量。免费医学本科生毕业后,要按照有关规定参加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等培训,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并取得执业资格。具体办法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