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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贵阳市小城镇规划及村庄规划全覆盖工作2011年度目标任务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贵阳市小城镇规划及村庄规划全覆盖工作2011年度目标任务的通知
(筑府发〔2011〕31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支持贵阳市加快发展动员大会、全省加快城镇化发展推进大会以及市委八届十次全会的有关精神,强调规划引领作用,提高规划的覆盖面,科学合理地推进城乡一体化的协调发展,实现2012年全市城乡规划全覆盖的目标,在全省做表率、走前列。根据省政府的要求,结合我市规划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现就做好2011年度我市小城镇规划及村庄规划全覆盖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一)根据《贵阳市总体规划(2009-2020)》对重大基础设施变化、工业项目用地规模较大的乡(镇)进行总体规划修编,2011年完成7个乡(镇)总体规划修编。

  (二)全面启动未编制村庄规划的934个行政村规划编制工作,2011年完成195个。

  (三)全面启动934个行政村村委会所在地村寨1/2000地形图测绘,2011年完成370个。

  二、资金安排

  乡(镇)总体规划修编费用由各区(市、县)负责。村庄规划编制,省级财政按每个村3万元补助、市级财政按每个村匹配3.6万元;地形图测绘按每个村市级财政补助0.8万元。不足资金由各区(市、县)承担。

  三、工作进度

  (一)第一、二季度落实资金,完成规划编制委托、地形图测绘和资料收集。

  (二)第三季度完成方案编制及初步评审。

  (三)第四季度完成方案修改、规划审批、交付成果。

  四、工作要求

  (一)各区、市、县人民政府要尽快落实工作经费,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各乡(镇)、村按要求抓紧开展相关规划编制工作,按时限要求将村庄规划、地形图测绘清单报市规划局,相关工作进展情况于每月初报市督办督查局和市规划局。

  (二)市规划局要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指导,明确专人负责,指导各区、市、县人民政府按相关技术规范和要求开展规划编制工作,确保工作质量。

  (三)市督办督查局要将此项工作列入目标考核内容,进一步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督促、检查,适时进行督查,确保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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