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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物价局关于印发新修订的《陕西省价格监测质量监督考核办法》的通知

  负责人:(签字):               填报人:
  填报说明:
  1、所附增减监测点的信息包括:监测点名称、地址,负责人及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所属报告制度等。
  2、数据缺报、迟报、错报须标明所属报告制度名称,报表名称或监测品种名称。
  3、地方采用信息篇数须传真上报当地党委、政府信息采用情况通报,领导批示须传真上报批示件文头。
  4、本表为月报,各项内容填列后于每月30日前上报,内容较多时,可另附页。

  附表二:
  价格监测质量检查指导工作月度报告表

  机构名称: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现场检查指导人次

 

其中,报告单位直接检查指导人次及主要人员姓名

 

现场检查指导监测点数

 

其中,报告单位直接检查指导监测点数

 

已检查指导监测点代表名称、负责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检查数据总笔数

 

其中,现场检查总笔数

 

现场检查补报数据笔数及所属报告制度、项目报表及品种名称

 

现场检查改正数据笔数及所属报告制度、项目报表及品种名称

 

质量大检查开展情况

 

检查指导中监测点反映的问题及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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