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住建委组织人事处、市建设工委党校关于举办建设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课培训的通知
为加强我市建设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根据《
全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
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等相关规定,市住建委人事处、建设工委党校近期将联合举办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课培训班,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具有初级以上(含初级)职称或具有中专以上(含中专)学历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部属在宁企事业单位中职称在我市申报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培训内容:
根据市人事局统一安排,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课《统筹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课程培训及考试。
三、培训费:170元/人(包括报名费、培训费、教材资料费等)
四、培训须知:
1、报名时间:2月26日-4月8日
2、培训时间:4月14日~16日上午9:00-11:00,下午1:00-4:00
3、考试时间:4月23日上午9:00-10:30
4、报名及培训地点:南京市建设工委党校(龙蟠路163号,国展中心对面。乘车路线:2、17、24、36、40、44、45、58、59、93、117、125、136、140、159、308路公交车锁金村站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