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做好雨雪冰冻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的通知
各区住建局(投促局)、县建设局,各物业服务企业:
根据气象部门预计,12月底我省大部又将迎来一次雨雪降温过程。为切实做好防范应对工作,确保物业区域安定祥和,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人身和生命财产安全。特作如下通知:
一、各区住建局(投促局)、县建设局要高度重视强降温、降雪天气防范应对工作,督促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强化责任管理,认真落实各项防范应对措施。要立即组织对2010年完工的房屋整治及小区出新项目进行一次冬季防雪、防冻检查,着重检查房屋整治项目的屋面、水箱、上下水管、落水管、空调架、遮阳蓬;小区出新项目的道路、车库(棚)、下水管道、窨井盖等部位,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立即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确保整改到位。
二、各区住建局(投促局)、县建设局及各物业服务企业应及时建立并完善24小时值班制度,设立值班电话,组织专人值班,及时做好报修接待和抢修工作,确保为业主和使用人提供及时的服务;保持通讯联络畅通,一旦遇有紧急、重要等情况要在第一时间做到请示报告,确保信息渠道畅通。
三、各住建局(投促局)、县建设局要及时对辖区内物业服务项目下发通知,明确防范重点,组织开展对强降温、降雪天气防范应对工作抽查。抽查工作要按照“边检查、边整改、边落实”的方法,以危旧房屋、水电线路、道路、车库(棚)为重点,认真排查工作中的漏洞和隐患,做好预防工作,消除不安全隐患,避免事故发生。在降雪期间,要建立信息报送制度,每天下午4点前将辖区内强降温、降雪天气防范应对工作情况上报市物业管理办公室。
四、各物业服务企业要进一步落实扫雪、防冻责任制,明确相关责任人员,积雪的清扫工作必须及时,方便市民出行,对公共走道和公共部位采取及时有效的防冻措施,避免因积雪、积冰致使群众滑跌现象的发生;组织对管理房屋的共用部位及共用设备设施作一次重点检查,重点排查“险、漏、堵、水、电”等敏感部位;要保证二次供水系统设备齐全,对二次供水的外露水管和零部件,应全面认真检查,做好防冻的补救工作,确保天寒地冻时避免或减少水管冰冻和爆裂;按照规范进一步健全供水、供电、电梯、消防等关键设备设施抢修规程,确保发生突发或异常事件时,能主动及时进行处理,将损失和影响程度降到最低点。
五、对因物业服务企业责任而造成责任事故或产生不良影响的,除在全市进行通报批评外,按照相关法规进行处理;对获得有关荣誉称号的企业,一律予以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