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市政工程建设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市政工程建设管理,根据《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宁政办发[2008]103号),经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所属南京市市政工程建设处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编制内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南京市市政工程建设处于1997年7月经市编委批准成立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隶属于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主要职能是:负责全市市政公用工程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的新建、改建工程的组织实施。
单位地址:虎踞南路11号。
二、招聘岗位、数量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岗位、数量:技术初级岗2人。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自觉遵守法纪和社会公德,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行,身体健康。
2. 给水排水、环境工程或工程类(城建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具备拟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
3. 具有较高的管理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和较强协调沟通能力,能熟练进行公文写作。
4. 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0年12月14日后出生),本市城镇户口, 有3年以上项目管理经历者更佳。
三、报名方法
(一)报名方式:由南京市市政工程建设处组织,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二)报名时间:2010年12月14日~ 12月 30 日。
(三)报名地点:南京市市政工程建设处(虎踞南路11号403或406)
联系电话:86587191、86587196。
(四)应聘者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以上资料已就业者除外)、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2.英语等级(本科四级)、计算机等级(省二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个人身份证、个人工作简历和获得的各类奖励原件及复印件;
4.获得的国家及省市相关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两张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
招聘单位进行现场验证和资格初审,合格后办理报名手续,并留取复印件(复印件均不退还)进行资格复审,审核合格者,电话通知领取笔试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