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工作经历证明;
4、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
报考质检员、材料员、城建档案管理员的考生,需提供下列材料现场在报名审核点审核:
1、报名申请表(网上打印);
2、身份证及复印件;
3、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工作经历证明。
三、培训工作
(一)培训实行“政府指导,个人自愿参加”的原则,不得强制考试报名与培训挂钩。
(二) 考前培训按照个人自愿参加的原则,考生可根据需要自愿选择是否参加培训班或参加何类培训班。
(三) 为保证培训教材的及时组织和发放,请各培训点于11月6日前将需订购的培训教材和考试参考资料的数量报报名审核点。
(四)经市住建委认可培训的机构附后。
四、考试时间、内容及地点
(一)考试时间及内容:
2010年12月11日(星期六)、12月12日(星期日)。具体时间安排为:
12月11日上午9:00~12:00(180分钟)施工员(建筑工程)、试验员考试;下午14:00~17:00(180分钟)施工员(市政公用工程)、资料员、机械员考试。
12月12日上午9:00~12:00(180分钟)质检员(建筑工程)、材料员考试;下午14:00~17:00(180分钟)质检员(机电工程)、质检员(市政公用工程)、城建档案管理员考试。
(二)考试地点:
详见准考证。
五、考试答题方式
施工员统一考试分“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两个专业;质检员统一考试分“建筑工程”、“机电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三个专业;其他岗位统一考试不分专业。
各岗位考试分《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管理实务》两个部分,在一张试卷上进行考试。应试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报,亦可同时报考多个岗位,但需注意同一时间考试的岗位不可兼报。
考试试题均为客观题,满分为150分,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答题卡必须用2B铅笔填涂)。
考试时,应考人员可携带钢笔或圆珠笔、2B铅笔、橡皮和计算器(无声、无编程功能)。
六、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