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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粮食局关于举行全省食用植物油库存检查人员培训的通知

江苏省粮食局关于举行全省食用植物油库存检查人员培训的通知
(苏粮办检〔2011〕44号)


各市、县(市、区)粮食局:

  为确保全省食用植物油库存检查工作质量和效率,根据《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11年全国食用植物油库存检查培训的通知》(国粮办检〔2011〕46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对全省食用植物油库存检查人员进行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方式和内容

  培训采取集中授课与现场演练相结合的方式,授课内容包括:

  1、省局领导动员讲话;

  2、食用植物油库存检查工作方案讲解;

  3、食用植物油库存实物检查方法;

  4、食用植物油库存统计账检查方法;

  5、食用植物油库存会计账检查方法(含财政补贴管理有关政策介绍);

  6、食用植物油库存质量卫生检查方法;

  7、食用植物油库存仓储管理检查方法。

  二、培训时间和地点

  培训定于2011年5月22日报到,23日-24日培训。培训地点:南京市双门楼宾馆(地址:南京市虎踞北路185号)。

  三、培训报名方式及专业方向

  培训按4个专业方向进行报名(每个学员限报一个专业方向):

  1、食用植物油库存实物及仓储管理检查;

  2、食用植物油库存统计账检查;

  3、食用植物油库存会计账检查;

  4、食用植物油库存质量卫生检查。

  各市粮食局实物及仓储管理检查、统计账检查、会计账检查参训人员各报1名,质量卫生检查报2名。其中统计账检查参训人员为日常从事统计报表汇总工作的人员;质量卫生检查参训人员从市级检验机构中产生,培训后负责扦样。辖区内有中央储备油、国家临时存储油、地方储备油(以下统称“政策性油脂”)库存的县(市、区)粮食局,实物、统计、会计各报1名参训人员;辖区有纳入粮食流通统计范围,但未承储政策性油脂的企业的县(市、区)粮食局,报1名统计账检查参训人员。各地可结合目前正在开展的对4月末库存数量试分解、整合工作(《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5月末全省食用油库存按实际储存库点进行分解整合工作的通知》,苏粮调〔2011〕8号),结合库点所在县(区)域,组织进行培训报名工作。为做好此项培训工作,请各市粮食局派出一名局领导带队参加培训,并指定监督检查处长(市级参训人员)为联络员,负责培训现场组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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