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外事侨务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百政办发〔2011〕1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百色市外事侨务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六日
百色市外事侨务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百色市委、百色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百发〔2010〕4号),设立市外事侨务办公室,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牵头对在百色市境内活动的境外非政府组织和全市民间组织参加境外非政府组织活动进行统一管理。
(二)归口管理外国、港澳的新闻机构及记者来百色的采访活动。
(三)根据外交部和自治区外事办公室授权,加强管理外国驻百色国际组织及其他官方、半官方机构的职责。
(四)开展涉侨宣传、文化交流工作。
(五)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开展涉侨工作。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的对外、侨务及港澳事务方针政策,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外事、侨务及港澳事务工作的部署,研究提出执行相关政策的具体措施和办法;调查研究外事、侨务及港澳事务情况,向市委、市人民政府提供相关信息,为市委、市人民政府对外、侨务、港澳事务工作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研究制定外事、侨务及港澳事务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管理、协调全市关于外事、侨务、港澳事务工作及相关活动,负责处理本市的涉外、涉侨及涉港澳事务,督促、检查各县(区)、各部门对外事、侨务及港澳事务工作的实施情况;指导县(区)外事侨务机构、在我市大专院校外事机构的业务工作;协助有关单位和学校对在我市外国专家、教师、留学生进行管理。
(二)负责全市因公出国、赴港澳人员的审核报批工作,协助办理因公出国、赴港澳人员的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和外国签证手续以及前来百色访问的外国人士的函电和审核报批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