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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司法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十一)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司法局设8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制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并督促落实;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政法补助专款和基建投资的使用;负责文电、机要、会务、财务经费、政府采购、物资装备和资产管理、综合协调、督查督办、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信访、应急管理和计划生育等工作;组织新闻发布工作;指导全市司法行政通信信息技术网络建设;负责司法行政系统统计工作;负责机关的外事工作。

  (二)法制宣传科(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拟订全市法制宣传和普及法律常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宣传工作;负责检查全市法制宣传、依法治理工作;组织、指导法制宣传报导和对外法制宣传工作。承担百色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公证与律师管理科

  组织实施有关公证和律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承担全市公证机构、公证员、公证业务、律师、律师事务所、社会法律服务机构的指导、监督工作;指导、监督全市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工作。

  (四)法律援助工作科

  指导、检查全市法律援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承担全市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工作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市本级的法律援助工作;组织、指导全市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援助工作。

  (五)基层工作科

  指导、监督全市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组织、指导人民调解员的遴选、培训工作;指导和管理企业、行业人民调解组织;会同人民法院指导人民陪审员工作。牵头负责司法行政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六)矫正帮教工作科

  组织实施有关社区矫正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指导、监督和管理全市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和监督有关单位和社区基层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全市刑满释放人员及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参与辖区内司法行政系统戒毒场所的监督管理工作。

  (七)法制科

  组织起草和参与起草司法行政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法制工作和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负责司法行政机关绩效考评工作;承担全市国家司法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全市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申报、年审备案工作;受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委托,协助办理辖区内司法鉴定人、司法鉴定机构和仲裁机构登记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本局行政审批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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