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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五)组织实施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规章、标准和规程,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

  (六)负责组织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根据有关规定,依法组织较大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七)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全市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

  (八)负责工矿商贸作业场所(煤矿作业场所除外)职业卫生安全监督检查责任,负责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九)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

  (十)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爆破作业人员除外)的考核工作和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煤矿矿长安全资格除外)考核工作,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安全培训工作。

  (十一)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评价工作,监督和指导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和注册管理工作。

  (十二)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十三)组织拟订安全生产科技规划,组织、指导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技术推广工作。

  (十四)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对外交流合作。

  (十五)承担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十六)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设6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政务工作;组织、协调机关办公,拟订和监督执行局机关的各项工作规则和制度;负责机关文秘、信息、安全生产简报编辑、对外联络、接待、保密、政务公开、档案、提案、信访和行政事务等方面的工作;发布全市安全生产信息工作;负责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机关财务、经费、国有资产管理和审计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计生、工资福利、职称管理、党群及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的党务和纪检监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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