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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意见


  “多点”:以“专、精、特”为方向,依托万州、涪陵、长寿、合川、永川、荣昌、万盛、大足、綦江等特色工业园区,引导发展化工新材料、电脑材料、光源设备、通讯设备、特种船舶、生物制品、现代中药、中兽药、化学药和节能环保装备等。

  五、实施重大工程推动产业发展

  发挥重大工程推动作用,在科技创新、产业示范、龙头带动、招商合作等方面取得突破,为战略性新兴产业提供动力。

  (一)产业示范工程。

  结合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瞄准重点产业链集群的战略发展方向,“十二五”期间滚动实施100项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促进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引导产业聚集,培育新兴产业群,优化提升产业结构。

  (二)创新基础工程。

  围绕“2+10”产业链集群,建设一批自主创新基础平台,完善以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公共创新服务设施为支撑的创新链,形成“布局合理、装备先进、开放高效”的自主创新物质支撑体系。

  (三)科技专项工程。

  滚动实施12个重大科技开发专项,通过消化吸收再创新、集成创新、原始创新,突破一批核心关键技术,掌握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专利成果,力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专利授权量年均增长30%以上,为产业培育提供重要的科技支撑。

  (四)龙头企业工程。

  集中政策资源,实施“5213”行动计划,即培育5个1000亿级、2个500亿级、10个100亿级、30个50亿级龙头企业,“2+10”产业集群均有1―2个以上行业龙头企业。

  (五)500强企业引进工程。

  启动“2+10产业集群招商引业计划”,大力引进世界及国内500强企业,力争每个重点产业集群有国内外知名企业入驻和项目布局。

  六、保障措施

  (一)实施“2+10”产业集群建设方案。

  制订落实“2+10”共12个产业集群建设方案,深化具体思路,明确创新能力建设、科技创新、产业化、龙头企业培育、市场拓展、重大招商、人才培养等战略任务,细化保障措施,明确牵头部门,全力推进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二)大力筹措产业发展资金。

  建立稳定的政府投入增长机制,筹措100亿元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资金,采取财政扶持、税收优惠、政府性融资等多种方式,支持重大招商、创新基础能力建设、产业技术开发、产业化示范、投融资体系建设和人才培育引进等。结合实施平安重庆、健康重庆、畅通重庆等重大政府投资工程,加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政府采购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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