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南昌市洪都中医院新院(一期)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的批复
(洪发改设字〔2010〕69号)
南昌市卫生局:
报来《关于送审南昌市洪都中医院新院(一期)初步设计方案的函》(洪卫函[2009]87号)收悉,经我委组织有关部门及专家共同审查,原则同意由中建国际(深圳)设计顾问有限公司编制的初步设计文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总图及规模
1、同意该工程在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碟子湖大道以南,雅苑路以西地块内建设,一期规划总用地面积15836.37平方米。
2、本次审查内容为南昌市洪都中医院一期总图及建筑单体设计,一期工程总建筑面积32777.55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面积7424.45平方米。
3、本工程容积率1.60,建筑密度35%,机动车停车位164辆,一期设床位200床。
4、总图出入口过多,流线安排不合理,应优化调整。
5、一、二期之间有市政道路分隔,不利于医院内部的功能联系,且总图未设置污水处理、太平间、洗衣房等功能保障性用房的位置。
二、原则同意修改后的初步设计文件,请按专家评审意见进一步修改优化。
三、建筑单体设计
(1)、地下层:
1、设人防地下室,平时为地下停车库、设备用房、管理用房、临时食堂等。
2、供应室、氧气室及食堂等用房不宜放在地下室,建议调整,且高低压配电室不应布置在一起,不利消防安全。
3、地下室每个防火分区应有至少一个直接对外出口,且地下车库5米层高偏高。
(2)门急诊行政综合楼
1、建筑地上五层。一层设入口大厅、导医预检、挂号收费以及急诊、急救、发热门诊、传染门诊、骨科门诊、门诊药房等;二层设中心检验科、功能科、内科、老中医门诊、口腔科及治未病中心等;三层设ICU病房、妇科、五官科、针灸、外科等;四层为行政办公、学术交流、接待室等;五层为大会议室。
2、建筑内部暗房偏多,建议设计应尽量满足自然通风采光的要求。
3、大厅及公共走廊的面积偏大,且楼梯、电梯及卫生间的数量均偏多,应结合使用人数及疏散要求进行调整。
4、挂号、收费位置距门厅过远,且窗口偏少,建议调整,且建议应补充病历存放等相关辅助用房。
5、发热门诊应有独立通道进入,且传染、发热门诊病人走廊处不宜有门开向普通门诊。
6、急诊科的设置应形成相对独立的区域,以利使用和管理。
(3)、医技住院综合楼
1、建筑地上八层(不含设备夹层)。一层为影像中心及消控、安保中心等;二层为药库、病理及血科;三层为中心手术室;四至六层为外科住院病房,每层各设病床40床及护士站、抢救室、医护办公室、值班房、配药室等;七至八层为内科住院病房,每层各设病床40床及护士站、抢救室、医护办公室、值班房、配药室等。
2、抢救室应有自然通风采光。
3、手术室应请专业公司进行二次设计。
4、层高偏高,热水供应建议改为集中式供应,且应考虑衣物晾晒场地的布置。
四、结构设计
1、本工程采用框架结构,结构安全等级二级,设计使用年限50年。
2、应根据地勘报告补充完善基础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