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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绿地·中央广场》项目A区初步设计审查的批复


  1.5、楼梯T1在21层变化处,梯段高度不满足使用要求;31层局部设备层,其检修人员无法到达,均应调整。

  1.6、30层的避难层设于该层中间,其通风、采光、排烟不理想,为了安全应进一步优化。

  1.7、消防电梯在底层的出口应直通室外,且应作扩大前室。

  2、结构设计

  1.1、应尽快补充详勘并进行静载试桩,确定其基地承载力,以免桩中心距不满足规范要求。

  1.2、桩基设计应优化使其更为合理安全,建议框筒部分的框架柱下基础采用群桩布置方式。

  1.3、本工程超出B级高度40米,应用更为严格的计算及构造措施,确保结构安全,其剪重比偏小应作调整。

  1.4、顶部39米高钢结构与主体结构刚度相差较大,应考虑其安全需补充说明。

  1.5、抗震等级应按“高规”4.8.3条确定,对地下室及多层附楼抗震等级应明确。

  1.6、本工程计算结果较好,但核心筒剪力垟太厚,建议利用避难层设置加强层,进行设计优化,提高使用空间。

  3、给排水设计

  1.1、应尽快落实市政给排水条件,适当提高利用市政直接供水的楼层,有利节能。

  1.2、消防给水自动喷水量应进一步明确;最高日污废水量无计算,应进一步核实。

  4、电气设计

  1.1、10KV配电系统宜根据南昌供电公司的作法,电源直接进入主进柜;每组两回路电源应设置联络柜,并采用三锁两钥方式连锁。

  1.2、所有远离10KV配电装置的分配变电所,其变压器高压侧应增设带负荷操作的开关电器,变压器的短路、过载、温度保护宜就近实现。

  1.3、大功率电动机应补充无功补偿、电机起动方式的说明,且应完善配电、控制箱等安装方式及设备选型。

  1.4、避难层中避难区的交直流电源应分别供给,不应和其它层共用回路。地下车库应设置相对独立的视频监控系统。防雷设计应补充防雷电侵入措施。

  1.5、该工程为超高层建筑,为特级保护,应说明该系统为控制中心报警系统,并应交代消防控制室设置位置,主、副室的关系。

  1.6、应充分利用综合布线系统这个平台,将必要的弱电系统纳入并统一规划。完善水喷雾系统、气体灭火系统等消防联动控制说明。

  5、暖通空调设计

  1.1柴油发电机及锅炉房的烟气应高空排放。加压送风系统原理图与设计说明不符,建议改为为余压阀,更安全可靠。

  1.2、地下层通风、排烟管管线过长,应综合考虑,优化布局。此外,超过20米的封闭内走道均应设置机械排烟,消防控制和保安中心应设置通风及排烟,油箱间应考虑平时通风和事故排风,储藏室应设通风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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