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各市知识产权局、教育局、团委、少工委应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及各有关方面的支持,落实配套资金,并可参照《工作方案》开展本地区的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工作。
(六)试点学校期限为3年,试点期满及试点期间条件成熟的,可申报示范学校。示范学校不设期限,“考评小组”每3年对示范学校进行一次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将取消其示范学校的称号。
(七)试点、示范学校每年进行一次知识产权教育工作总结,以书面形式上报“考评小组”。
(八)省知识产权局、省教育厅、团省委、省少工委对试点示范学校的成功经验进行总结,并在全省范围内进行推广。
(九)对开展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成效显著的区(县、市),省知识产权局、省教育厅、团省委、省少工委联合授予“广东省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示范区”的称号及牌匾。
七、附则
(一)学校在申报材料中弄虚作假的,经调查确认后,将取消其申报资格;已被认定的,予以撤销;
(二)本办法由省知识产权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广东省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学校申报表
学校签章: 编号:
申报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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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与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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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长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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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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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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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话/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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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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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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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师人数: 人 知识产权教师人数: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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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人数: 人 接受知识产权教育人数: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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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领导重视知识产权教育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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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教育师资队伍培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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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知识产权教育课程设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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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团队组织开展与知识产权教育相关的体验和实践活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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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开展发明创新、科技竞赛活动及组织师生参加省内外的发明创新比赛情况(科技活动名称、举办单位、参赛作品及作品的获奖情况、专利申请与授权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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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知识产权局
年 月 日
| 市教育局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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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市委
年 月 日
| 市少工委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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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评小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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