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阶段(2011年5月7日至13日):为全面开展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教育活动阶段。依据活动方案,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灵活多样的形式全面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在防灾减灾宣传周期间,扎实推进防震减灾宣传进机关、进乡村、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进军营“六进”活动,采取多渠道、大范围,面向农村,面向基层,宣传和普及防震减灾基本知识,形象生动、深入浅出地宣传各种灾害给人类带来的危害、灾害发生的成因、防御及减轻灾害的方法,切实提高宣传教育质量。
第三阶段(2011年5月14日至23日):为总结上报阶段。按照市政府的统一布置及工作要求,活动结束后,各成员单位要组织检查、找出不足,提出改进措施,以便指导来年的“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并提交书面总结。
四、组织开展防灾减灾系列活动
(一)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局、市广电局、延安日报社等新闻媒体要开展防灾减灾宣传主题活动。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刊发评论文章,播发公益广告,制作播出防灾减灾专题节目,进村进社区举行公益性慰问演出等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地做好防灾减灾周主题宣传工作。
(二)市应急办牵头会同市科技局、市气象局、市城管局在宣传活动周内在市区各主要街道悬挂“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横幅。
(三)市教育局组织开展中小学防灾减灾专题活动。全市中小学普遍开展一次防灾减灾宣传主题活动,通过组织防灾减灾演练、主题班会、板报宣传、观看防灾减灾影视作品等活动,提高学生防灾减灾素养。
(四)市气象局、国土资源局、科技局(地震局)、水利局、农业局、林业局以及消防等部门组织开展防灾减灾科普宣教活动。宣传国家颁布的地震法,气象预警、地质灾害、洪涝灾害以及
消防法和消防演练等方面的知识。各部门主要有针对性地向广大干部和群众介绍灾害基本知识、防灾减灾基本常识和避险自救互救的基本技能。5月12日,各相关部门在丽融广场、解放剧院广场设置宣传点进行宣传。
(五)市民政局、法制办要为社区提供防灾减灾宣传图册,开展防灾减灾科普知识及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
(六)各县区要结合实际,开展各种丰富多彩、群众喜闻乐见的防灾减灾活动。要面向城乡基层,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在活动中进一步增强防灾减灾意识,提高避险自救和互救的基本技能,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防灾减灾工作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