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预防为主,标本兼治,全力遏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
(一)加强对突出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公安交警部门要强力整治超速行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客车超员、货车超载、不按规定行车等交通违法突出行为。农机部门要切实加大对拖拉机、农业机械车辆等的管理和违法行为整治工作,防止诱发道路交通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发生。
(二)加强道路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安监部门牵头,会同公安、交通、财政、发改等部门确定隐患等级,议定综合治理措施,跟踪治理,挂牌督办,坚决消除不安全隐患。
(三)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源头管控。公安部门要严把驾驶人的考试关和机动车辆的注册登记关。交通部门要严格营运车辆驾驶人的从业资格审核,严把运输市场准入关,对营运线路在200公里以上的客运班车、旅游车辆以及在山区、低等级道路行驶的客运车辆,要严格执行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技术等级评定和车辆二级维护。运输企业要认真落实交通安全的主体责任,切实加强车辆的维护检测,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同时坚持对经营者和驾驶人的日常培训教育,增强安全行车意识。长途客车跨区域经营,要向驻地公安部门备案,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要严格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管理。
(四)加强区域路段的重点管理。以创建“平安畅通县区”为抓手,以缓堵保畅为重点,优化路网结构、完善标志标线、健全交通设施、科学停车管理,切实加强城区道路交通管理;以优化通行秩序为重点,设置交通标识、道路监控,严密执勤巡逻,严格纠违处突,切实加强高速公路和国省道交通管理。以健全基层交通网络为重点,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落实协管队伍、健全县(市区)、镇、村三级管理网络,实行机动车和驾驶人“户籍化”管理,提高摩托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的挂牌率,加大道路养护,完善交通设施和标志,全面加强农村道路交通管理。
三、加大投入,强化基础,努力提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
(一)加快交通管理信息化建设。要切实加大对道路交通安全的资金投入,推进科技装备保障建设,提升科技应用水平,实现道路管理智能化,指挥调度信息化,业务办理网络化。质检部门要加强对机动车安检机构和车辆检测的管理,实行与公安车管业务的有效对接。交通运输部门要鼓励推广客货运输车辆安装应用行车记录仪、GPS定位系统,以保证全程监控车辆运行。农机部门要推广应用车载式农机检测线,提高拖拉机挂牌率、持证率和检验率。公安交管部门要建立卡口拦截、车流监控、违法抓拍、信息传送等功能为一体的智能交通管理体系。交通运输、公安交管部门要共享信息资源,联勤互动,联合执法,确保道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