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律师协会关于统计律师事务所2010年度证券业务收入数据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全国律协来函,为配合中国证监会第十三届发行审核委员会委员的遴选,要求我会协助统计律师事务所2010年度证券业务收入数据。为做好此次统计工作,请2010年度证券业务收入在500万以上的律师事务所如实填写反馈表(附件)并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因时间紧迫,请于4月2日前将其传真至市律协秘书处。
联系人:王茜茜
电 话:83025233
传 真:83025177
二〇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件:
律师事务所2010年度证券业务收入统计反馈表
填表日期:
律师事务所
|
|
联系人
|
| 手机
|
|
邮箱
|
| 电话
|
|
首发上市业务
| 承办家数
| 业务收入
|
|
|
再融资业务
(增发、配股、可转债等)
| 承办家数
| 业务收入
|
|
|
并购重组业务
| 承办家数
| 业务收入
|
|
|
总 计
| 承办家数
| 业务收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