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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自身建设201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六)拓宽行政问责的管理对象。将行政问责的范围扩大到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含其内设机构)的领导干部,以及各级政府任命和管理的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继续强化行政问责制度, 严格问责程序,落实问责规定,加大对不履职和不正确履职行为的问责力度,提高问责质量。
  (七)积极创新政务公开方式。启动“政务信息岛”建设,打造离百姓最近的政务信息查询平台,方便社会公众及时、便捷、高效地获取政务信息。有选择地录播具有典型性、代表性、质量高的重大决策听证会议,扩大重大决策听证的社会影响面。建立政府部门重大项目审批、核准通报制度,定期公布重大民生项目审批结果。推动教育、医疗、供水、能源、交通等公共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和办事公开工作。
  (八)进一步提升96128专线的服务功能和水平。完善96128 政务服务专线的咨询、办事和服务功能,拓展服务内容,提高接听处置效率,提升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使96128专线深入人心,推进96128专线品牌化建设。
  (九)扩大行政绩效管理的覆盖范围。将行政绩效管理的领域由省人民政府20个重大建设项目和20项重要工作,拓展到所有县级以上行政机关的重点工作。在做好现有重大建设项目和重要工作绩效管理的基础上,各级行政机关要从本级政府当年确定的重大项目、年度重点工作中,或本部门年度重要工作中,选择1个至2个事项作为开展绩效管理的重点事项,严格管理。年末,抽取一定比例的行政绩效管理事项进行统一检查考评,并强化考评结果的应用。
  (十)积极推行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制定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有关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充分利用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政府公共服务委托给具备条件的企业、社会中介或其他组织履行,重点推进政府在信息网络服务、教育培训、机关后勤等方面的购买服务,促进政府服务规范化、社会化、专业化管理,降低政府公共服务的成本,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三、务实高效推进政府自身建设的各项工作
  建立健全制度落实的工作机制,发挥社会舆论的监督促进作用,以更加扎实的工作作风推进政府自身建设,力争在办实事、求实效、推工作、促发展方面取得更大的成效。
  (一)建立健全深化政府自身建设的长效机制。深入学习领会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府自身建设的精神,认真总结近年来我省政府自身建设四个主题、十六项制度的实施情况,通过研究、深化、提炼成功经验,制定出台云南省深化政府自身建设的意见,进一步明确我省深化政府自身建设的思路目标,完善制度内容,拓展实施范围,健全工作机制,创新推进方式,强化保障措施,推动制度落实的制度化、标准化、法制化,建立政府自身建设长效机制。同时,加强分类指导,引导和支持各地、各部门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围绕制度实施的目标和要求,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既要不折不扣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的工作要求,更要紧密结合自身实际,找准薄弱环节,制定出台特色化推进措施,实现制度落实与地方发展的有机融合、互促并进。
  (二)建立推动制度落实的联动机制。继续保持和加强省人民政府四项制度联席会议机制,强化对全省政府自身建设的组织领导。各级政府必须建立健全政府自身建设联席会议机制,由分管领导负责,每2个月召开1次会议,专题研究深化政府自身建设的工作,提出完善推进方式、强化制度落实措施。同时,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系列制度各牵头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建立牵头部门联络员制度,通过部门之间理顺关系、整合力量、加强配合,化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高政府自身建设目标任务落实的质量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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