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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印发《2011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印发《2011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
(深财会〔2011〕30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会计法》和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规定,为了加强学习、更新知识,培养造就高素质的会计队伍,提高会计人员专业胜任能力,我们制定了《2011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方案》(见附件)。该方案确定2011年我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将采取网络教育的方式,以参加24小时网络学习为目标进行。

  现将《2011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相关网络教学机构及网络学习方式、方法等在政府采购招标完成后另行发文公告。

  特此通知。

  附件:2011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方案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日

  附件:
  2011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方案

  根据《会计法》、《深圳市会计条例》和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我市将于今年开展两年一次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为了加强服务、完善管理,2011年会计继续教育以参加学习24小时为目标,采取网络教育的方式,督促会计人员自觉学习提高水平。拟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市财政委成立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领导小组,由乔家华主任任组长,温焕强任副组长。成员包括代金涛、赖淑藕、赵忠良、孟晓、荣光新、成放晴、段传尧、林庆雄、胡玉芳、方志民、王继良、何少驹、罗丽娟、邱进军、程新、文政、卢李广、吴伟军、刘柏稻、杨艳、麦耀明、张秋娴、黄泽文。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会计处,主要成员为会计处人员和各区财政局会计科长,包括:麦文辉、赵天一、倪晓芳、张章、黄宝玲、钟洪亮、张学文、李劲章、廖志超、孙伟平,负责日常工作。
  二、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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