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高度重视教师语言文字基本功训练,教师和行政人员普通话水平全面达标且整体水平明显高于一般学校。
6.各科教学均重视培养学生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应用能力,语文教学注重听说读写能力全面培养,开设写字课,学生能说标准或比较标准的普通话,熟练掌握和使用应知应会的规范汉字,熟练运用汉语拼音。师范专业及其他与口语表达密切的高等学校相关专业重视学生语言文字基本功训练,坚持把普通话水平达标列入学生毕业条件,学生普通话水平在普遍达标的基础上有较高一级的达标率。
7.重视学校中华经典教育,促进提高学校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在语文、历史、德育类等课程中融入并强化经典诵读、书写和讲解等内容。注重科学研究,开发了一门或多门与经典诵读写讲等相关的校本课程,并自行编写了教材、教辅材料等。利用共青团、少先队组织及社团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中华经典诵读活动形成制度化。探索中华经典诵读融入课程或新课程开发后的教育教学方法和教学评价方法的改革有新举措。学校不断探索并完善中华经典诵读活动与教育教学有机融合的长效机制,在推进中华经典教育进校园、进课堂、进教材中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8.开展少数民族双语教育的学校,在推广普通话、加强汉语教学、汉语师资培训等方面成绩显著,以汉语为教学语言的教师全部达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普通话达标要求,师生员工在校内应使用汉语的场合使用普通话。
9.重视语言文字信息化工作。在省语委的指导下,积极搭建语言文字信息化平台。信息化工作的开展情况作为本次申报工作的优先条件,今后,凡申报国家级、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的学校,必须将此项工作的开展作为必要条件。
三、申报、认定程序
(一) 我省申报第三批国家级示范校总数额原则上不得超过已命名的省级示范校数的10%。各县(市、区)要按照各地实际情况申报。
(二) 各地要在2011年5月25日前将申报第三批国家级示范校的材料(纸质3份及电子文档)报送至省语委办。各市州申报学校名单按照示范校创建情况排序。
省语委办联系电话/传真:0731-82203359;电子邮箱:hnyuweiban@163.cm;地址:长沙市东二环二段湖南省教育厅语委办,邮编:410001。
(三) 申报材料要求:
1.市州教育局、高校语委办的申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