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测绘局制定的吉林省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吉政办发〔2011〕5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省测绘局制定的《吉林省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二○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吉林省地理信息公共服务
平台建设实施方案
(省测绘局)
为充分发挥测绘在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保障作用,推动我省地理信息信息化建设,依据《国家测绘局、吉林省人民政府合作建设吉林省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协议书》相关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和建设原则
(一)目标任务。
到2015年底,依托城市地理空间信息和相关信息数据库,建成基于地理信息框架,全省统一权威的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促进信息资源的整合、共享,实现全省地理信息资源的互联互通,提供一站式地理信息综合服务,提升地理信息公共服务能力,促进地理信息的广泛应用。
1.按照国家统一的技术标准,整合各部门和单位的地理信息资源,构建吉林省公共地理框架数据库和公共服务平台。
2.利用省政府专网、省电子政务外网和互联网,建立联通省委、省政府及各地、各部门的网络系统,依据统一的技术规范,整合全省多尺度地理信息资源,实现基于网络化运行环境的地理信息资源的互联互通。
3.构建地理信息服务与应用系统,提供信息浏览、标图制图、导航定位、信息加载、系统搭建等网络化地理信息服务功能及二次开发接口,满足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公众对地理信息的需求。促进重要信息系统建设,强化地理、人口、金融、税收、统计等基础信息资源的开发和利用。
4.提供一站式地理信息综合服务。建成分布式的地理信息服务系统,形成多级互动的地理信息综合服务能力,为政府、企业、公众提供在线地理信息服务。
5.建立更新维护机制,确保服务平台可持续运行。建立健全服务平台运行维护有关规定和管理办法,建成服务平台管理系统,形成不间断运行服务机制,为服务平台的资源管理、服务调度、运行监控及适时更新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