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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南昌市38号低洼地改造项目》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的批复

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南昌市38号低洼地改造项目》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的批复
(洪发改设字〔2010〕22号)


江西新世纪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

  报来要求对《南昌市38号低洼地改造项目》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的报告收悉。经我委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共同审查,原则同意由万地联合(厦门)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编制的初步设计文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总图和规模

  1、同意该工程在西湖区象山南路以西,船山路以北,西书院街以南规划地块内兴建。总用地面积为9277平方米,总户数为260户。

  2、本次审查的A#楼、B#楼为27层高层商住楼。C#楼为26层一类高层综合楼。D#楼为4层多层公寓楼。地下2层为平战结合汽车库和自行车库、设备及辅助用房。总建筑面积69248.0平方米,其中地下层建筑面积为13586.0平方米。

  3、容积率:6.0.

  4、建筑密度:45.0%.

  5、机动车泊位:220个,其中地面21个,地下199个。

  6、非机动车泊位:1223个,其中地面323个,地下900个。

  7、该项目总平面布局基本合理,原则同意该小区总体布置。

  8、完善竖向布置和管线综合设计。

  9、设置无障碍设施,并与城市道路无障碍设施相接。

  10、技术经济指标应增加道路总面积,绿地总面积和绿地率指标。

  11、内院应有良好的消防环境。D#楼裙房与C#楼裙房之间的防火间距应大于等于6.0M。中心景观车行道路宽度必须满足规范要求。轴(2-1)交(2-F)柱子影响消防车辆通行,应予取消。

  12、应增加室外给排水平面及善电气总平面设计。

  二、单体建筑

  1、该项目平面布置紧凑,功能分区基本明确,原则同意所报的单体建筑设计。

  2、建筑设计

  1)地下一层辅助用房具体功能应明确,并应按设喷淋1000平方米划分防火分区,每个防火分区应设2个安全出口。

  2)地下二层设备用房应满足设备净高要求。防火分区B1最远工作点至安全出口距离大于60M,应调整,人防工程口部设计应优化。

  3)采光庭院作安全疏散出口的螺旋楼梯扇形踏步必须满足规范规定的宽度的交角要求。

  4)首层商铺室外应设无障碍平台和轮椅坡道。每栋楼楼梯、走道和疏散门的总宽度应按规范要求确定和设置。

  5)A#、B#楼首层住宅单元出入口净宽度偏小;二层物业和社区用房应与商业用房分开自成一区;住宅标准层北向套型居住空间无日照;部分厨房无外窗,自然通风和采光条件差,应改善。

  6)C#楼办公层走道净宽应大于等于1.80M。D#楼应按公建设计,楼梯梯段净宽应大于等于1.20M。

  7)住宅和公建应分别进行建筑节能设计。外墙应采用无机不燃保温材料保温。

  3、结构设计

  1)桩基设计等级应交代。核心筒部位布桩较少、底板偏薄,应复核调整;地下室不宜同时采用独立基础和桩基两种形式,其砾砂层承载特征值及不同的基础沉降差应计算复核。

  2)C#楼框一筒结构,核心筒抗震等级应为二级,筒体宽度不应小于1/12,外墙厚度应按1/16层高控制;周期拆减系数0.9不妥,应按框一剪结构(0.7-0.8)取值。

  3)A、B#楼三层以上布置有短肢剪力墙,应提高抗震等级,并应复核其承担结构总底部地震倾覆力矩的比例及相关要求。框支柱轴压比、周期比应符合规范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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