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做好五一期间商品供应便民服务和安全生产等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级市经贸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做好“五一”期间商品供应、便民服务、安全生产和繁荣市场等工作,根据国家、省、市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商贸服务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便民服务,营造良好消费环境。各区、县级市经贸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商贸流通企业的指导,积极采取措施优化消费和服务环境,做到便民、为民、利民。商贸流通企业要结合实际,推进开展预约订货、送货上门、代客包装、邮寄等形式多样便民服务,推动便民服务入社区、下乡镇、进家庭,在城乡市场积极营造良好的消费服务环境。
二、加强商品供应,落实促销措施。商贸流通企业要根据节日消费特点,组织适销商品上市,保障猪肉等主副食品的节日商品供应。各家电下乡、以旧换新中标企业要按照我市宣传推广月活动要求,开展形式多样的促销活动,积极营造节日氛围。要注重企业诚信,全面落实企业向社会公布的促销优惠,杜绝“低标高结”、“虚假促销”等违法违规行为,保障消费者权益,树立诚信形象。各区、县级市经贸部门要加强市场巡查,督导企业落实促销优惠,配合物价、工商等有关部门加强市场监管。
三、强化市场监管,稳定市场秩序。各区、县级市经贸部门要配合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推进食品放心工程建设,加强对食品生产基地、加工企业、批发市场、零售商场、超市、肉菜市场以及餐饮企业经营的监管力度,严格商品准入,健全产品标识,防止有害、有毒、过期产品进入市场。配合工商、食药监等部门监管市场。各商贸、餐饮企业要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和质量管理,强化索票索证制度,开展商品质量和服务的自查自纠工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检查工作。
四、加强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市场稳定。各区、县级市经贸部门、各商贸流通企业要提高防范意识,要按照消防、安监等部门工作要求,指导辖区和下属企业狠抓卫生、防火、安全等制度的落实,切实做到责任到人;各企业要严把安全生产关,完善防火、防盗、防毒、防骗制度,建立防患预案,彻底消除事故隐患,防止意外事件发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消防设施的检查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