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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

十堰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
(十政发[2011]2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防震减灾是国家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基础性、公益性事业,关系广大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国发[2010]18号)、《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鄂政发[2011]4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市防震减灾工作,提高防震减灾能力和水平,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坚持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坚持防震减灾同经济建设协调发展,依靠科技,依靠法制,依靠群众,全面提高地震监测预报、灾害防御、应急救援能力,形成政府主导、军地协调、专群结合、全社会参与的防震减灾工作格局,最大限度减轻地震灾害损失,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二)工作目标。通过建立健全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预防、紧急救援三大工作体系,不断提高防震减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
  到2015年,基本形成多学科、多手段的地震监测系统,能够监测2.0级以上地震,15分钟内速报地震参数;初步建成地震烈度速报网,20分钟内完成破坏性地震烈度速报;基本完成抗震能力不足的重要建设工程的加固改造,新建、改扩建工程全部达到抗震设防要求;建立比较完善的抗震救援队伍体系,破坏性地震发生后,2小时内救援队伍能赶赴灾区开展救援,24小时内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安置;社会公众基本掌握防震减灾知识和应急避险技能。
  到2020年,我市基本具备综合抗御6级左右、相当于各县市区地震基本烈度地震的能力,十堰城区力争达到国内同类城市的先进水平,全社会防震减灾能力大幅度提升。

  二、扎实做好地震监测预报工作
  (三)进一步提高地震监测能力。完善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区地震监测网络,建立水源区地震预警系统。增加观测手段,改善现有地震台站的观测环境,完善地震信息网络建设。推进强震动观测台网和烈度速报台网建设。依法加强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的保护,将保护范围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国土利用规划。
  (四)加强地震预测预报。积极支持专群结合、多学科多途径探索地震预报。强化震情跟踪,深化鄂豫陕渝毗邻地区地震预测预警的联防、联动和联合会商,建立与全省互通互联的地震网络会商系统,完善地震预测信息会商机制,努力提高地震预测预报能力。建立健全地震预测预报管理制度,依法规范社会组织、公民地震预测行为,建立开放合作的地震预测预报机制。鼓励地震预测预警项目研究,提高地震预测预报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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