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卫生厅关于开展湖北省“十一五”中医重点专科(专病)项目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
(鄂卫函[2011]307号)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总结我省“十一五”中医重点专科(专病)项目建设两年来的工作,评价工作进度和实施效果,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强化措施,进一步推进重点专科(专病)建设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该项目中期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估范围
全省“十一五”中医重点专科(专病)建设项目单位。
二、评估的重点内容
(一)参与重点专科协作组工作情况;
(二)完成《湖北省“十一五”中医重点专科(专病)项目建设目标与要求》(鄂卫办发〔2009〕78号)情况,重点检查内容见附件1。
三、工作安排
由省卫生厅统一部署,与2010年全省中医医院管理年检查评估工作同步进行,评估结论分为优、中、差三类,由专家组根据评估情况做出。专家组同时对每个建设项目填写《湖北省“十一五”中医重点专科(专病)项目建设中期评估专家意见表》(见附件2)。
对评估结论与实际建设情况严重不符、编造材料弄虚作假的单位,将给予通报批评。对于评估不达标的建设单位,给予一定整改时间,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将取消其湖北省“十一五”中医重点专科(专病)项目建设单位资格。
四、其它
(一)请各有关单位做好评估准备,中期评估时向专家组提交“十一五”中医重点专科(专病)项目建设情况报告(内容要求见附件3)。
(二)中期评估中有何问题,请与我厅中医药管理处联系。
联 系 人:省卫生厅中医药管理处 王汉祥 芦妤
联系电话:027-87824786
二○一一年五月九日
附件1:
湖北省“十一五”中医重点专科(专病)项目建设中期评估的重点内容
一、重点专科协作组工作完成情况
(一)梳理“诊疗方案”工作情况
优□ 中□ 差□
(优:诊疗方案按照要求完成,方案中各项内容完整,专家终审意见为优;中:诊疗方案基本按照要求完成,方案中各项内容基本具备,专家终审意见为一般;差:诊疗方案未按照要求完成,方案中内容不完整,专家终审意见为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