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开展
《实施细则》宣传周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今年,我省确定5月23日至27日为
《实施细则》宣传周,各地要组织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卫生行政部门要组织在机场、汽车站、火车站以及城市主要交通干道周围举行集中宣传活动,通过制作宣传展板,散发宣传资料,设立卫生法规知识咨询点等形式,广泛宣传
《实施细则》;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省疾控中心和各级卫生监督机构、疾控机构要组织机场、汽车站、火车站、大型超市、三星级以上宾馆、酒店等大型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在室外制挂宣传标语。要通过报刊、电视、电台等新闻媒体宣传
《实施细则》,普及公共场所卫生知识和禁烟常识,增强群众法律意识和监督意识。同时,要大力开展对卫生监督、疾控人员的培训,使其准确理解、全面掌握
《实施细则》的内容,提高监督执法、服务水平。督促、指导公共场所经营者加强
《实施细则》学习,强化经营者法律责任意识。要通过广泛宣传,普及公共场所卫生知识,增强群众法律意识和监督意识,为
《实施细则》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三、强化责任意识,依法履行卫生监管职责,提高监管效率
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监管实际需要,
《实施细则》明确规定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职责:一是负责公布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的范围;二是负责制定公共场所预防性卫生审查程序和具体要求;三是负责对开展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检测、评价等业务的技术服务机构的专业技术能力组织考核。近期,我厅将根据
《实施细则》规定,抓紧制订相关实施配套文件,对现行与公共场所卫生监管有关的文件进行清理,进一步规范公共场所卫生监管要求,确保
《实施细则》有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