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成时限:2011年12月底前
62.实施京郊农村实用人才工程,进一步加强生产类、技术类、营销类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力度,全市新增农村实用人才不低于4000名,农村实用人才总数达到3.6万名。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委农工委王孝东
协办单位:相关区县委
完成时限:2011年12月底前
63.实施基层党组织作用强化工程,深入开展农村创先争优活动,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在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中的领导、动员和组织保证作用。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委组织部刘宇辉
协办单位:市委农工委、相关区县委
完成时限:2011年12月底前
64.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基本制度建设的意见和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的有关规定;研究制定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的规范性文件;稳步推进农村基层党务公开;推进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向农村重要岗位延伸,建立健全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及时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严肃查处以权谋私和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纪委、市监察局张厚崑、隋秀梅,市委农工委王孝东
协办单位: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相关区县党委、政府
完成时限:2011年12月底前
65.完成《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若干规定》和《
北京市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修订)立项论证,完善村民自治机制,依法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监督权。在全市3943个村全部成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深入推进村务公开民主监督,圆满完成105个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难点村治理工作。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民政局吴世民
协办单位:市委农工委、市政府法制办、相关区县政府
完成时限:2011年12月底前
66.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抓好新修订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宣传普及工作。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市司法局于泓源
完成时限:2011年12月底前
67.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0〕39号),研究制定本市落实意见。开展农村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着力提高农民思想道德文化素质和农村社会文明程度。
主要责任单位及负责人:首都精神文明办陈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