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湖北省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一体化设计方案竞赛的通知
(鄂建办[2011]93号)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住建委,省直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建设领域节能减排的工作要求,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于2009年8月印发了《关于加强太阳能热水系统推广应用和管理的通知》(鄂建[2009]89号),要求自2010年1月1日起,全省城市城区范围内所有具备太阳能集热条件的新建12层及以下住宅(含商住楼)和新建、改建、扩建的宾馆、酒店、医院病房大楼、老年人建筑、学校宿舍、托幼建筑及政府机关和财政投资的建筑等有热水需求的公共建筑,应统一设计和安装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同时,鼓励13层以上的居住建筑和其它公共建筑、农村集中建设的居住点统一设计和安装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
近年来,随着我省新型城镇化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规模越来越大,在不断改善居民生活条件的同时,城镇居民用能需求越来越多。为充分利用我省丰富的太阳能资源,促进建设领域节能减排,遴选更好的适合本地建筑特点的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一体化应用技术方案,进一步提高我省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湖北省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一体化设计方案竞赛。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指导思想
本次竞赛,以“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一体化设计”为主题,以节能、节地、节水、节材、资源综合利用为核心,以建筑与太阳能综合利用技术完美契合为宗旨,结合我省地域建筑特点和气候类型,按照经济、美观、实用的原则,进行工程应用方案设计与实例展示,促进建筑与太阳能热水系统一体化应用技术的不断提高,加快我省太阳能建筑应用的产业化进程。
二、竞赛参与条件
凡具备建筑工程设计资质的驻鄂设计单位、太阳能设备生产与安装企业以及建筑院校在校师生均可参加。鼓励设计单位与太阳能企业协作,共同完成设计作品参加竞赛。已建成投入使用的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一体化项目可作为工程实例参加竞赛。
三、技术要求及技术条件
(一)竞赛方案应遵循以下原则:
1、在构造设计上,应体现充分利用太阳能的节能原则;
2、在使用要求上,应满足提供稳定热水供应的节水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