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知识产权局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武汉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2011-2020)》的通知
(2011年3月23日 )
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区人民政府:
2011年2月26日,市人民政府印发《武汉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2011-2020年)》(武政[2011]15号)。这是我市全面实现《武汉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2005-2010年)》目标任务后,在新形势下颁布的新一轮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以下简称“新一轮《纲要》”)。为全面学习宣传贯彻新一轮《纲要》,促进创新武汉建设,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学习宣传贯彻新一轮《纲要》的重大意义
我市新一轮《纲要》,根据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总体部署,结合我市市情,着眼现在、面向未来,提出了到2020年把我市建成知识产权强市的奋斗目标。认真学习、深入贯彻实施新一轮《纲要》,对于促进我市运用知识产权制度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一)学习宣传贯彻新一轮《纲要》,是推动我市自主创新的迫切需要。只有通过学习宣传贯彻新一轮《纲要》,大幅度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的意识和能力,才能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对于激励和保护创新的巨大作用,提升我市综合竞争能力,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实现我市“十二五”宏伟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二)学习宣传贯彻新一轮《纲要》,是促进我市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的必由之路。“十一五”时期,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取得巨大成就,但还面临着传统型经济增长模式导致的资源、环境等多种因素的制约。我们必须通过学习宣传贯彻新一轮《纲要》,加强知识资源的开发应用,消除资源供给瓶颈,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供持久有力的支撑,真正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性转变。
(三)学习宣传贯彻新一轮《纲要》,要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实施我市新一轮《纲要》,是一个包括多个层面、涵盖诸多领域、贯穿自主创新各环节及全过程的系统工程,既需要广大社会公众的积极参与和严格自律,更需要政府在政策和机制层面的谋划安排和积极作为;既需要各类市场主体身体力行,更需要各级知识产权职能部门担负起相关主导、规范和服务的职责。因此,要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以确保新一轮《纲要》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
二、积极开展新一轮《纲要》的学习宣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