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填报2010年固定资产投资及完成情况表的通知
(深卫人发〔2011〕321号)
福田、罗湖、盐田、南山区卫生人口计生局,宝安、龙岗区卫生局,光明、坪山新区公共事业局,市直属各医疗卫生单位,各社会办医院:
因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工作和编印卫生统计年鉴的需要,请各医疗卫生机构填报2010年固定资产投资及完成情况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范围
2010年度本单位所有的基建、建筑修缮和设备购置项目,无论其资金来源于政府投资、单位自筹或捐赠,均列入填报范围(资金为10万元以上)。
二、填报要求
切勿空项,没有须填“0”,务必填写单位负责人、填报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并盖单位公章。
三、报送方式和报送时间
各单位均需上报纸质和电子文件。
(一)纸质文件上报
1.市属各单位和社会办医院于5月10日前将盖本单位公章的报表传真至市医学信息中心。
2.区属单位于5月10日前将盖本单位公章的报表报送至各辖区卫生行政部门,各辖区卫生行政部门收集、整理后于5月12日前集中报送市医学信息中心。
(二)电子文件上报
1.各级各类医院、妇保院和专科疾病防治院同时登录“深圳市卫生统计信息网”, 在“其他报表管理”中于5月10日前填报电子版。
2. 市属卫生单位将电子表格于5月10日前发送至chitj502@163.com邮箱中。
3.各区卫生局(公共事业局)收集所辖区卫生单位电子表格于5月12日前发送至电子邮箱中。
(联系人:刘子梦 电话:82292526 传真:82183318)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2010年医疗卫生机构固定资产投资及完成情况表
填报单位(盖章):
项 目
| 单位
| 20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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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实际完成投资金额
|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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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来源分,其中:市财政投资
|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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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财政投资
|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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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投资
|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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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自筹
|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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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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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用途分,其中:建安工程
|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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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购置
|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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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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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计划施工面积
| 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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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住宅
| 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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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实际竣工面积
| 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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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住宅
| 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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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实际新增面积
| 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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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实际新增床位
| 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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