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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连市建设文明交通城市行动计划(2011—2015年)的通知

  二、主要目标
  到2015年,基本建成适应大连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满足不断增长和变化的交通需求,以文明交通、现代交通、生态交通为特征,以轨道交通为主骨架、大型枢纽为支撑点、快速通道为基础、公共交通为主体的全域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为建设文明和谐、生态宜居的现代化国际城市提供有力的交通保障。
  (一)轨道交通为主骨架、大型枢纽为支撑点、快速通道为基础、公共交通为主体的全域城市综合交通体系基本建立。
  (二)城市道路网络优化。主城区建设交通保护环,通过跨海交通建设形成与新城区之间的环路交通。周边城区道路形成网络,提高支路网密度,增加平行干道,疏解交通。城市快速路系统基本建成。
  (三)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效果显著。主城区公共交通出行比例达45%。轨道交通承担公共交通总客运量力争达15%左右。
  (四)区域性物流中心体系形成规模。与铁路、水路、航空运输接驳的道路货物运输网络初步形成。
  (五)交通出行效率逐步提升。主城区内通勤出行时间平均不超过30分钟,主城区到新市区出行时间平均不超过1小时。
  (六)道路交通安全水平不断提高。交通参与者安全意识和法制意识明显提高,全市万车交通事故死亡率控制在5人以下。
  (七)交通节能减排效果明显。通过经济技术手段降低机动车能源消耗。提高机动车尾气排放标准,机动车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低于2010年水平。
  三、行动计划
  (一)进一步完善城市交通规划。以城市总体规划为依据,研究制定《大连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和《大连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使交通能够在全市范围内均衡分布,合理地调整城市总体布局,建立多中心城市结构。
  1.进一步优化调整城市功能布局。全面实施《大连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严格控制主城区建设总量增量,逐步降低主城区住宅开发强度,加快重点新市区建设,提高新区的相对可达性,吸引居民和单位迁住,有效疏解中心城功能和人口。
  2.充分发挥交通引导和服务作用。组织实施《大连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和《大连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确保公交场站、公共停车场等交通基础设施用地。将大型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纳入审批环节,与环境影响评价具有同等作用。
  3.全面落实配套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建立开发项目与配套代建道路、公交场站、人行过街设施等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移交接管、同步投入使用制度。对已由开发项目业主代征代建的道路、公交场站和人行过街设施等进行清理移交。按差别化原则修订实施建筑物停车位配建标准。
  (二)加快推进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以提高路网承载能力和运行效率为中心,以改造道路微循环系统为重点,建成功能完善的综合交通设施网络,使道路交通设施总体承载能力与服务水平明显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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